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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习期是指什么?

发布日期:2015-12-25 09:35:43

根据原国家教委、劳动人事部《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暂行办法》((87)教学字022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到单位后需安排一年的见习期。一年期满后填写《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表》,办理转正定级手续。

为简化办事程序,营造自主择业、自由流动的良好环境,依据国家现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1年出台了《关于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服务及人事档案接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1133号),规定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除进入事业单位就业的情况以外,不再统一实行见习期制度,不再统一要求填写《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和《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表》,不再统一要求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北京生源大中专毕业生工作变动时,《毕业生见习期考核鉴定表》和《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表》不再作为人事档案接转的必备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