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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课堂*--自愿放弃社保,可以吗?

发布日期:2021-04-26 10:59:15

在疫情的影响下,一些企业面临经营上的困难,有企业动了降低人力成本的歪脑筋。“签个字,自愿放弃社保吧,给你加点工资,咱们双方都有好处。”近来,有个别企业让员工签订放弃社保的声明。一些员工也乐于接受,他们认为如果不上社保的话,省下来的社保费,老板能给折合到工资里,实际到手的钱多了,肯定比把钱交给社保划算。实际上,不但企业这么做“不合法”,劳动者这么做也“不合算”。

社会保险,是指根据立法,由劳动者、劳动者所在的工作单位或社区以及国家三方面共同筹资,帮助劳动者及其亲属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生育、失业等风险时,防止收入的中断、减少和丧失,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劳动者和企业应足额缴纳相关费用。部分企业通过“晓之以理”的思想工作,让员工“自愿”放弃社保,显然是为了降低用工成本而动的歪念。这种以员工“自愿放弃”为“挡箭牌”而少缴或不缴社保的做法,是对员工劳动权益的变相侵犯。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而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可见,企业和员工参加社保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既是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利,也是应尽义务,不能因企业或员工的意愿而免除。

即使员工自愿起草或签订了放弃社保的声明或协议等,也因这种行为本身的违法性不能免除企业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保费用的法定义务。实际上,现实中不少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并不是其真实的意思表达,而是因为企业的诱导,企业的这种行为也已经侵犯了员工的劳动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