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5-04-10 09:26:33
《关于2015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政策解读
(京人社专技发[2015]22号)
为保障我市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研究制定了《关于2015年度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5]22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
北京市的职称评审分为以下三种:非社会化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社会化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高校聘任。
其中,非社会化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包括中小学教师系列、研究系列、卫生系列高级等,受单位职务数额和结构比例限制,采取评聘合一的方式,通过评审即聘到相应岗位,取得相应待遇。
社会化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包括工程技术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艺术系列等,不受单位职务数额和结构比例限制,凡在北京地区工作,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户籍、档案、身份和单位性质,只要符合申报条件,均可自主参加社会化职称评审。通过考试、评审获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作为用人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二、《通知》出台的目的
《通知》的出台,是为了明确2015年度全年的职称考试、评审工作时间,划清专业分布,使相关专业参评人员提早知晓,根据安排做好充分的考试、申报准备。
同时对各考试、评审服务机构提出工作标准和要求。
三、各专业的考试、评审时间安排
社会化的专业技术资格分为以考代评、考评结合和评审三种方式,不同级别、不同专业的评价方式不同,具体方式、时间安排以《通知》的附件为准。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课考试一般安排在2月2日-10日网上报名,2月8日-10日现场审核材料,4月11日考试;评审一般安排在5月12日-6月16日网上报名,7月13日-17日现场审核材料,8月-9月评审。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课考试与高级相同;评审一般安排在7月28日-8月18日网上报名,8月31日-9月4日现场审核材料,10月-11月评审。
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一般以考试为主,以考代评,安排在6月2日-12日网上报名,6月10日-12日现场审核材料,11月14日考试。
四、申报职称评审的要求和考试相关政策
北京市职称评审和考试相关政策及申报要求,可根据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内容,咨询附件1—4中公布的相关专业评审服务机构。北京市职称评审工作和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和技术支持可咨询12333。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人员,须从市人力社保局网站(www.bjrbj.gov.cn/wsbs/download/rcdw)下载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电子版,并按要求填写;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的人员,须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www.bjrbj.gov.cn/bjpta)进行网上申报,初审通过后,经由申报系统生成并打印申报表。
申报人员打印申请表时,均须使用A4纸,建议双面打印,多页申报表须加盖骑缝章;需要提交的有关证件、业绩证明资料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印章后,按要求提交相关职称评审或考试机构。具体要求也可咨询附件1—4中公布的相关专业评审服务机构。
六、职称考试、评审如何收费?
北京市职称评审和考试收费工作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标准执行,一般为高级每人700元,中级每人500元,初级每人200元。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中央在京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北京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须经本单位同意并由上级(部委级)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相应委托评审函后,可按照北京市职称评审有关要求申报。
(二)北京市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员申请2015年度翻译系列职称评审的,须经单位初审推荐,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并出具委托评审函后,委托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负责评审;对于正在援藏援疆的申报人员,可免于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考试和论文答辩要求,直接申报并参加北京市职称评审,或经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并出具委托函后,参加援助地职称评审。
(三)2015年度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北京市取消高级国际商务师职称评审,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经济系列相应专业的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原北京市颁发的高级国际商务师职称证书继续有效。
(四)2015年度起,北京市将组织开展动漫游戏、数字传播和安全工程专业职称评审工作,具体评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五)北京市职称评审专业分布及职称评审委员会设置以本通知为准。除此以外,未授权其他单位组织北京市职称评审及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