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检察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14 09:11:54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于2020年9月24日发布了《北京市检察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公告》。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避免人员聚集,资格复审方式由现场审查调整为书面审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招考单位将电话通知)需在10月14日上午9:00至16日下午18:00期间将下列材料(扫描成电子版PDF格式,邮件主题统一以“用人单位-岗位代码-姓名”格式命名)发送到所报考院的指定邮箱(报名时的邮箱):
1.《北京市检察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需信息填写完整、并在“本人签字”栏手工签字);
2.身份证(正反面);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提供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应资质证书;
5.人员类别为应届生的,需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7.其他相应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8.《北京市检察机关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参加笔试承诺表》(见附件)。
除资格复审工作外,其他工作内容暂按9月24日发布的公告执行。
附件内容详见链接: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010/t20201013_2110257.html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