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2020年东城区教育委员会第三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告

发布日期:2020-10-26 14:12:56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东城区教育系统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东城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1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东城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的专业技术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一)社会在职人员应为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人员。

(二)应届毕业生应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且能正常参加就业派遣的2020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非京生源需符合北京市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引进条件。

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 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所学专业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一级学科执行。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岗位要求。 

(四)有年龄条件的计算方法为:40岁以下指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岁以下指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岁以下指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5岁以下指199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社会在职人员具有中级职称年龄可放宽到40岁。2020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年龄可放宽到30岁。应聘人员不满18周岁(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能应聘。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学历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七)资格要求:应聘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应聘教师系列以外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执业资格。高校毕业生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要求执行。

(八)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需求情况表)。  

四、招聘办法  

(一)网上报名 

11月3日(星期二)9:00至17:00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填写《2020年东城区教育委员会第三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二),提交到应聘单位邮箱(附件一中《2020年东城区教育委员会第三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信息》各单位网上报名邮箱)。

注意:报名时所填报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学历、专业等信息与岗位需求必须相符,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出现重复申报或者报名表格使用不正确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初审 

11月4日-5日(星期三-星期四)8:30至17:00,网上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初审结果。对于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将不允许再进行岗位调整或信息修改,同时失去此次应聘资格。

(三)岗位能力测试

1.11月9日-10日(星期一-星期二)区教委统一组织线上岗位能力测试,岗位能力测试按教师岗和非教师岗分别进行,教师岗位:说课,总时长20分钟(含互动)。其他专技(校医)岗位:考察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及综合素养,3-5题,总时长20分钟。

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2.公布岗位能力测试成绩

线上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即为考生最终成绩,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11月中旬,线上岗位能力测试成绩在数字东城(http://www.bjdch.gov.cn)通知公告中公布。

(四)资格复审

区教委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岗位能力测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且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列,按照拟聘岗位1: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1.2020年东城区教育委员会第三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 

3.招聘岗位所需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资格、职称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护照、留学回国证明、出入境记录等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教师资格要求的,根据个人具体情况,提供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证件资料:

(1)有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的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效期内教师资格笔试及面试各科考试均合格的视为具有教师资格,仅笔试合格的不视为具有教师资格)

注:凡后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 

5.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和年限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和年限的证明; 

6.档案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的须提供存档证明;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五)体检及考察

按照岗位预招人数根据线上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的排序对报考人员进行等额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依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的排序进行递补。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六)公示拟聘人选  

在数字东城(http://www.bjdch.gov.cn)通知公告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区教委将指导招聘单位办理调动(聘用)手续。

(七)需要说明的情况

调入人员的起薪时间以报到手续办理时间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务必在报名表中正确填写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三)非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教委咨询电话:89945741 64007390

监  督 电 话:89945691 

附件内容详见链接: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010/t20201026_2120762.html

1.2020年东城区教育委员会第三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信息

2.2020年东城区教育委员会第三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东城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