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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朝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

发布日期:2016-03-11 09:10:01

一、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院校及北京地区高等院校2016年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朝阳区教委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学科教师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基本条件

1、全国统招统分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并正常参加2016年度就业派遣;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

4、所修课程成绩优良,无不及格成绩或补考记录,且外语水平达到符合授予相应学位的要求;

5、专业对口,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具体条件

见各招聘岗位明确的招聘条件(见附件)

四、招聘工作安排

()发布公告

2016310日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朝阳区教育委员会网站、北京市教育人才中心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受理报名

1、应聘者向招聘单位邮箱投递个人简历,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者现场受理报名,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确认报名资格。

2、现场受理报名时间314日上午900331日下午400(不含节假日)

3、现场受理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高校毕业生推荐表,如实反映毕业生的真实情况,明确填写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统招统分、并轨、非定向等)、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等;

(2)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本人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如实反映毕业生就学期间的真实学习成绩;

(3)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参加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须在201663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4)本人学生证及身份证;

(5)符合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证书或证明性材料。

()基本能力测试

1、基本能力测试由面试、笔试组成。根据招聘单位的实际学科需求情况,进行包括教育基本理论、职业道德素养、课堂教学、班级管理、教科研能力的测试。

2、面试

招聘单位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组织参加本单位的面试,具体面试安排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安排报名人员开展组织教学和专业素质测试,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

3、笔试

面试成绩合格者根据排序择优参加笔试测试。按照实际入围不高于1:3的比例组织各招聘单位面试入围人员参加笔试。

(1)时间:2016416日上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地点:详见准考证。入围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4、综合成绩计算。按照面试、笔试成绩各占50%比例得出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

笔试考试后7个工作日后向报考单位查询综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