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朝阳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招聘
发布日期:2016-03-11 09:10:01
一、招聘对象
教育部直属院校及北京地区高等院校2016年非京生源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朝阳区教委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学科教师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全国统招统分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并正常参加2016年度就业派遣;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3、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
4、所修课程成绩优良,无不及格成绩或补考记录,且外语水平达到符合授予相应学位的要求;
5、专业对口,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二)具体条件
见各招聘岗位明确的招聘条件(见附件)。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16年3月10日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朝阳区教育委员会网站、北京市教育人才中心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受理报名
1、应聘者向招聘单位邮箱投递个人简历,招聘单位电话通知应聘者现场受理报名,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确认报名资格。
2、现场受理报名时间3月14日上午9:00至3月31日下午4:00(不含节假日)。
3、现场受理需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高校毕业生推荐表,如实反映毕业生的真实情况,明确填写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统招统分、并轨、非定向等)、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等;
(2)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本人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如实反映毕业生就学期间的真实学习成绩;
(3)本人教师资格证书(参加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的,须在2016年6月30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4)本人学生证及身份证;
(5)符合各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证书或证明性材料。
(三)基本能力测试
1、基本能力测试由面试、笔试组成。根据招聘单位的实际学科需求情况,进行包括教育基本理论、职业道德素养、课堂教学、班级管理、教科研能力的测试。
2、面试
招聘单位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组织参加本单位的面试,具体面试安排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安排报名人员开展组织教学和专业素质测试,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
3、笔试
面试成绩合格者根据排序择优参加笔试测试。按照实际入围不高于1:3的比例组织各招聘单位面试入围人员参加笔试。
(1)时间:2016年4月16日上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地点:详见准考证。入围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4、综合成绩计算。按照面试、笔试成绩各占50%比例得出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
笔试考试后7个工作日后向报考单位查询综合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