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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印刷学院2021年第三批人才招聘公告(专任教师岗位)

发布日期:2021-06-10 14:32:51

北京印刷学院隶属于北京市,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经过60年的建设和发展,已经成为在印刷与包装、出版与传播、设计与艺术三个领域具有明显优势和特色,工、文、艺、管协调发展,国内唯一专门为出版传媒全产业链培养人才的多科性高等院校。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以“守正出新 笃志敏行”为校训,持续为国家传媒科技、传媒文化、传媒艺术、传媒管理人才培养提供北印方案。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继续教育学生近万人。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北京高校重点建设一流本科专业2个,北京市级一流专业建设点6个,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学校坚持以特色学科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现有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设计学、新闻传播学为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学校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具有独立招收和培养博士后资格。2018年,学校获批北京市新增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遵守工作纪律。

4.具有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理论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的要求。

6.应聘人员须具有博士学历和学位,无不良记录。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出站人员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具有海外学习或科研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7.应聘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博士毕业生:须具有2021年就业派遣资格,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非北京生源还须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要求;

(2)博士后出站人员:须为全职脱产博士后,且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办理完成所有出站手续,取得博士后证书,且符合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关于进京落户的条件和要求;

(3)留学人才:回国后未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过派遣手续,非京户籍留学归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

(4)社会在职人员: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在京。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拟招聘专任教师18人,岗位要求见附件1《北京印刷学院2021年第三批人才招聘计划(专任教师岗位)》。

三、招聘时间及方法

1.应聘人员填写《北京印刷学院应聘登记表》(见附件2),文件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博士/博士后—出生日期”命名。《应聘登记表》以EXCEL形式、邮件附件发送至附件1中所列相关岗位简历接收邮箱。邮件标题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博士/博士后—出生日期”。

2.每人限报1个岗位。

3.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6月20日。

四、招聘程序

1.公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报名。

2.资格审查。各二级学院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的简历进行筛选,确定初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审查。

3.二级学院初试。各二级学院组成招聘小组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初试,初试采取面试、试讲方式进行,合格线为70分。二级学院招聘小组根据应聘人员的初试情况进行排名,将推荐人选排序上报。

4.学校复试。根据二级学院初试人选排序,按不超过1:5的比例进行学校统一复试。根据复试表现进行排名,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推荐拟聘人选。

5.根据综合表现,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6.对拟聘人员进行档案审查、师德师风考察及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拟聘人员须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7.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8.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其他

1.学校将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各环节通过人员参加审核、面试、试讲等相关事宜,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2.应聘人员应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报名、审核、考察、体检及入职等工作,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3.拟聘用人员须在2021年年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到我校报到,逾期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的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根据聘任岗位职务等级兑现。

5.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附件内容详见链接: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106/t20210610_2410603.html
      1:《北京印刷学院2021年第三批人才招聘计划(专任教师岗位)》

2:《北京印刷学院应聘登记表》

北京印刷学院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