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北京市石景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1-06-15 14:40:59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石景山区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二)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等;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五)应届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能参加2021年度就业派遣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或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23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六)报名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1日(“30岁及以下”指199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35岁及以下”指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40岁及以下”指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具体年龄条件以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要求为准;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
(一)报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的方式,未经网上报名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报考人员须保证报考材料真实有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进行调剂,报名信息确认提交后不得更改。
(二)报名流程
1.网络报名
考生在2021年6月23日9:00至6月25日16:00登陆报名网站(http://online-bm.com:8080/sjs/),按要求填写上传报名信息。
2.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于6月26日9:00至6月27日17:00携带下列纸质材料,到各招聘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石景山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卡)(首页及本人页)、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校级就业部门盖章)和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4)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5)随疫情变化,提供相应疫情防控所需材料。
3.查询审查结果及考试安排
现场资格审查完成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具体查询时间请关注报名网站(http://online-bm.com:8080/sjs/)首页通知。
4.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照报名网站的通知要求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一)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及综合能力等。
(二)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或报名网站通知。
(三)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在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bjsjs.gov.cn)公布笔试成绩,请考生届时查询。每个招考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比例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的考生统一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查,报考条件存疑的考生应在接到审查工作人员电话通知的3日内补全材料,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将全程录像。
面试成绩采满分100分,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及综合成绩在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bjsjs.gov.cn)上公示5日。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为1:1的岗位,面试成绩需达到当天本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考生的平均分,低于平均分的,不予录取。
如同一职位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同一职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因受疫情影响,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bjsjs.gov.cn)。
六、考察、体检和公示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bjsjs.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后续聘用资格。
七、需说明事项
(一)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不真实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三)考生资格复审时上交的复印件材料不予退还。
(四)考生需在考试工作进行的不同环节,按照当时的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无法提供或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不得参加后续的公开招聘工作。
(五)因受疫情影响,如遇考试调整等事宜,将在报名网站(http://online-bm.com:8080/sjs/)和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bjsjs.gov.cn)发布。
附件内容详见链接: 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106/t20210615_2412890.html
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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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