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房山区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25 10:07:11
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房山区属部分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面向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119个岗位,拟招聘140人,岗位情况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守宪法法律和公民道德规范,品行端正;
3.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本市;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经历等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方法:35周岁以下指1985年9月6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指1990年9月6日(含)以后出生,27周岁以下指1993年9月6日(含)以后出生,25周岁以下指1995年9月6日(含)以后出生。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6日(含)。
统招学历范围: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021年统招应届高等院校毕业生范围:包含2019年和2020年离校期间无实际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招聘程序主要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复审、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9月6日上午9:00—9月8日下午4:00期间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进入“房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提示:通讯地址按照户口簿首页住址完整填写;机动车驾驶证、工作经历等岗位要求在个人简历中填写,如:2020年9月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017年9月至2021年9月在某某公司从事某某岗位工作),每名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9月6日上午10:00—9月8日下午5:00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已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将不能再更改各项信息。
(二)资格复审
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在2021年9月14日登陆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查询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需携带的材料及现场审核工作疫情防控要求。
(三)打印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请于2021年9月22日—9月25日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为《公共基本能力测验》,本次考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考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频道知识园地栏目下载)。
1.时间:2021年9月25日(上午) 9:00—11:30
2.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形式:考试科目均采用主客观相结合的形式,考生须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4.查询成绩:登陆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查询笔试成绩。
5.笔试合格线为60分。
(五)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后,按1:3的面试人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2.面试合格线为6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见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公告。
(六)考察、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考察、体检并再次复核报考条件。如有不合格者,可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以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人选。具体安排请面试结束三个工作日后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查询。
(七)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fsh.gov.cn/zwgk/gkzk/sydwzp/)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报名信息填写须规范完整,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学位授予目录等。因报名信息填写不规范或不准确导致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2.报名过程中可拨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进行沟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可在附件中查询。
3.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在征得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报考。因本人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办理完聘用的相关手续,视为放弃该岗位聘用。
4.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5.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岗位,最低服务期限及相关违约责任将在聘用人员与招考单位签订《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时进行约定。
6.本次招聘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培训,也未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市场上的培训课程和参考用书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7.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面试等具体安排将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查阅相关信息。
8.请各位报考人员按照《关于报名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告知书》要求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仔细阅读准考证标注的防控工作相关要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按照北京市疾控中心发布《社会考试疫情防控指引(第一版)》执行,特别提示参加考试须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附件内容详见链接: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108/t20210824_2475741.html
1.2021年房山区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一览表
2.关于报考2021年度房山区属事业单位面向高等院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告知书
北京市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