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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25 15:55:42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怀柔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发布2021年第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共设置招聘岗位6个,拟公开招聘教师7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怀柔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限)、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档案关系在京人员,不含户口及档案放在毕业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二)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指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已经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级别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具有与之对应的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1年普通中小学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可提供高校出具的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

相同学科高学段教师资格,可申报本学段或者低学段相应学科的岗位。(例如:持有高级中学语文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高中语文教师,也可申报初中或小学语文教师。)

(五)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多报将取消报名资格。

(六)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七)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八)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星期三)8:30至2021年9月3日(星期五)17:00。

2.报名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怀柔区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shidaoshu.cn/examination(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自行注册、完整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根据系统提示,按照报考岗位进行报名。

(二)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形式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将根据实际情况以线上或线下形式进行,资格复审安排、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具体要求将与面试成绩公告一同发布。

(四)体检、考察及公示

怀柔区教委根据总成绩,按照各岗位需求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确定体检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怀柔区教委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从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递补,并单独通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公示后放弃的,将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一个招聘环节发现考生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有关证件和信息的情形,均做取消考生报名资格处理,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上岗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6-10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考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视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情况,面试有可能需要考生提供本人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如遇国家或北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通过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五)考生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报名要求,以区教委认定为准,考生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一律视为同意和接受本公告相关条款规定。

咨询电话:010-69623205(许老师)

咨询时间:8:30-11:30,13: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附件内容详见链接: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108/t20210825_2476413.html
      怀柔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21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

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