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1-08-26 15:43:11
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中心是北京市生态环境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要求和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等;
(四)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北京生源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北京生源毕业生,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和身体条件,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现役军人、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9月1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所需提交电子版材料如下:
(1)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完整填写《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在“本人签字”处手签并扫描(见附件2);
(2)本人简历扫描件;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扫描件;
(5)学生证扫描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并注明培养方式)、所学全部课程成绩单扫描件(学校教务部门盖章)、英语六级及以上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6)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1张;
(7)学历、学位证扫描件,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
将以上报名材料扫描打包(统一命名为“姓名+本人联系方式”),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发至指定邮箱13811620611@163.com。
凡未按规定时间、表格格式、文件命名格式发送邮件的,报名均无效。
4.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如报名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考试。
(3)应聘人员对招聘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联系电话:82636213,联系人:韩静、尹雪,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30)。
(二)资格初审和复审
1.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由用人单位通知参加现场复审。
2.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初审合格的人员。
3.参加现场复审人员需携带网络报名时提交的扫描件原件进行现场复查,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办理参加笔试相关事宜。
现场复审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67号北京市生态环境
保护宣传中心二层2201室(地铁10号线苏州街站、16号线苏州桥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均不能继续参加下一个环节的事项。
(一)笔试
笔试组织报考人员参加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同步考试。考试时间拟为2021年9月2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笔试组织单位、具体地点及形式根据疫情情况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以发布的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如未达到面试比例,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若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需提交书面说明,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专业能力测试采取笔试形式,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及形式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占30%、专业能力测试占30%的权重计算。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综合成绩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5天。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组织考察
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本人自行放弃应聘。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派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
如应聘人员自行放弃招聘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体检和招录手续等,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需说明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报考工作全过程。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中作弊的,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报考人员应保证现场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报考人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网址:http://sthjj.beijing.gov.cn。
用人单位地址、咨询电话见附件1。
附件内容详见链接: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108/t20210826_2477261.html
1.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2.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中心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