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丰台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10 14:22:14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丰台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实际需求,决定面向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 3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2021年应届毕业生生源不限;社会人员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等;
(五)符合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5日(如:35周岁以下,为1985年9月15日以后出生);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限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六)非北京生源需符合进京条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习成绩全部及格,无补考记录,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在校学习期间为全脱产,且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其他非京生源进京条件;
北京生源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需学习成绩全部及格,并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具体条件见附件《2021年丰台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二、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与网上资格复审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于2021年9月15日9:00至9月18日16:00,登录北京卫生人才网(http://www.bjwsrc.cn/hhrnew/index.php)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务必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岗位情况表》,详细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确保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个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在提交报名信息后,请注意随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有关资格初审的问题,可拨打报考单位的初审咨询电话联系沟通。报名后请务必关注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通过后才算报名成功。9月18日16:00后报名系统关闭, 应聘人员不能再报名或更改其他个人信息;报名系统关闭后,网上报名审核不通过者,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且不能进入网上资格复审环节,请应聘人员把握好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除填报个人信息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pdf文件:
1.本人签字的《应聘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 (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
3.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推荐表上须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统招统分、非定向等)、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
4.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以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6.北京生源须上传本人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
7.上传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
8.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只需上传以上1.2.5.6.7.8。
(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结束5个工作日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复审结果。资格复审不通过者,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考试考核安排
考试形式采取专业技术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考核时间由各招聘单位通知各位考生,面试时间待专业技术考核后确定。
(一)专业技术考核以专业知识为主,具体考核形式由各招聘单位确定。
(二)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和防控需要,考生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参加专业技术考核。考核当天,建议考生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考试当天体温正常且“北京健康宝”无异常,同时持有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72小时是指样本采集时间至本人当天所考科目开考时间)从进入考点到离开考点应全程佩戴口罩(查验身份人脸识别时除外)。入境人员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应符合北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相关要求,方可正常参加考试。考生在考试前14天及考试期间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三)成绩公布:专业技术考核成绩于全部单位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统一在丰台区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http://www.bjft.gov.cn/ftq/gkzp/list.shtml)公布。专业技术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技术考核成绩未过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后面环节。
(四)面试内容: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在专业技术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面试。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未过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后面环节。
(五)面试及综合成绩公布:综合成绩按专业技术考核、面试各占50%的比例相加计算得出,并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则看专业技术考核成绩高低,专业技术考核成绩高者进入后面环节。面试及综合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在丰台区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http://www.bjft.gov.cn/ftq/gkzp/list.shtml)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北京市丰台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及时按照公告告知的方式查询相关成绩。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程序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真实准确,确保个人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如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取消本次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所称“应届毕业生”是指能正常参加2021年就业派遣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2019年、2020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符合报考职位条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京籍留学回国人员,可以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
(五)社会在职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选须协助聘用单位在30日内办理完行政关系调入手续,如因应聘人员原因逾期不能办理手续的视为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发展情况及全市疫情防控措施规定变化,若本次招聘流程出现调整,将通过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发布相应补充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正常参考。
卫健委咨询电话:83949084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附件内容详见链接: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109/t20210910_2490013.html
1.2021年丰台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2. 应聘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
丰台区卫生健康委
2021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