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一实验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01 08:35:32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等文件精神,北京第一实验学校现根据办学需要,拟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具体招聘要求及程序说明如下:
一、招聘计划
教师岗29人,财务岗1人,管理岗5人,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择业期间无社保缴费记录);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品行;
(三)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届毕业生已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六)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2021年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
(七)2021届硕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岁(1991年1月1日后出生),2021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应聘人员不满18岁(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不能应聘;
(八)招聘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在附件查询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若有疑问,请报考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与学校人事部门联系(联系人:韩老师,联系方式:18911781008)。
(二)简历投递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必须通过邮箱(yishigongzhao@163.com)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9:00至2021年11月9日17:00,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及以下材料发至邮箱,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在规定内时间投递,逾期无效。
应届毕业生材料:
1.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择业期内的毕业生,还须提交存档单位证明信(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至最高学历);
3.岗位要求的英语等级证书或符合要求的英语成绩单,若岗位没有要求,可不提供相应的等级证书或成绩单;
4.最高学历校级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成绩单电子照片;
5.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电子照片;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上查询截图(有效期内教师资格笔试及面试各科考试均合格的视为具有教师资格,仅笔试合格的不视为具有教师资格)。
6.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本科至最高学历);
7.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页纸上的电子照片;
8.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页纸上的电子照片;若户口在集体户,提交本人页电子照片及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的电子照片,或集体户籍管理部门出具并盖章的户口证明的电子照片(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户籍在XX集体户”即可);
9.岗位要求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打包成zip或rar格式文件压缩包(压缩包大小不超过10MB),文件压缩包命名格式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毕业年份-姓名-最高学历”。报名表命名格式为“报名表-岗位编号-岗位名称-毕业年份-姓名-最高学历”,与材料压缩包一同发送至yishigongzhao@163.com(文件大小不超过10MB),邮件主题命名格式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毕业年份-姓名-最高学历”。文件压缩包和邮件主题命名示例:21MS01-中学语文-2021年毕业-张某-硕士,报名表命名示例:报名表-21MS01-中学语文-2021年毕业-张某-硕士。
(三)资格审核
投递简历人员应保证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学校人事部门将依据招聘条件对报名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核,对资格初审合格者邮件通知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发现不合格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笔试
笔试分为教师岗、管理岗,通过资格审核者按照邮件通知参加考试。考生须符合北京市及笔试考场的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邮件通知),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教师岗笔试考试内容:教师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等相关内容。
管理岗笔试考试内容:教师综合素质、岗位专业知识与能力等相关内容。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达到或超过合格成绩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专业素养与综合能力面试考核。
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50%、50%的权重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六)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体检和考察、以及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市十一学校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备注:视疫情防控政策的有关要求,笔试及面试环节的安排可能会有所调整。
附件内容详见链接: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110/t20211029_2524630.html
北京第一实验学校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