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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保障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17 13:13:42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保障中心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应届生须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委培、非定向,按时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院校2021届毕业生以及尚未落实就业单位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2020届毕业生或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11月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院校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四)具备工作经历的考生,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并以其已获得的最高学历进行报考;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各项条件(附件1);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报名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提交报名材料的方式报名,每个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多报的其所有岗位报名均无效。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17:00。

(二)请将以下材料电子版,于报名截止前发送至renshichu@cgj.beijing.gov.cn,邮件标题按“岗位+姓名+专业”格式填写。

1、《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保障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含证件照);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如为集体户口,户口簿首页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个人简历(具备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

5、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具备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

(三)报名截止后,依据岗位条件,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在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该岗位拟聘用人数未达到3:1的,按比例核减招聘人数。拟聘用1名的岗位,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少于3人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

三、考试安排

报名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均为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均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参加面试及专业能力测试。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15%。在面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均合格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考核。

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考核

拟聘用人选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如拟聘用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选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核等工作。未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聘用

对体检和考核均通过的拟聘用人选信息,在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它事项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我单位对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3、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4、本次公开招聘,除在相关网站公示信息外,将以电话联络方式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通知。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畅通。因考生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68521944、68527828

附件内容详见链接: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111/t20211117_2538764.html

1.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保障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保障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