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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6-05-16 09:54:45

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财政局所属预算评审中心、信息中心、资产管理事务中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促进中心4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面向社会人员和201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热爱财政工作;    (三)事业心、责任感强,有较好的团队合作、沟通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    (四)属于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为北京生源,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五)属于社会人员的,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位,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六)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有职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等。    二、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6年5月16日至5月25日。     2.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报名人员登录北京市财政局网站(http://www.bjcz.gov.cn)报名系统,填写“北京市财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上传相关审核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户口簿(卡)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  3、社会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由院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所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加盖印章)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或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少于该职位计划面试人选数的,该职位取消。   (三)考试安排     1、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将在北京市财政局官网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面试比例人数的,按照实际进入面试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北京市财政局官网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公示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按照5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北京市财政局官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体检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档案材料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做好考察和体检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年龄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16日;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重复报名者报考的所有职位均视为无效;     (三)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要求,并按照要求认真逐项填写报告表。因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导致无法进入下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考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考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     (五)本次招聘,除在相应网站公示信息外,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报考咨询电话:68477675  附件:《北京市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                                             北京市财政局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