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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燕山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20人公告

发布日期:2016-06-14 15:48:05

一、招聘部门及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燕山教育委员会所属12个单位20个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三)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四)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本市(应届生生源“不限”岗位除外);

(五)年龄35岁以下指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30岁以下指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年龄27岁以下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年龄25岁以下指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六)学历及专业要求:幼儿园教师岗位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岗位需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小学、初高中学校师资所学专业应与所报岗位相同或相近;

(七)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八)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招聘对象:

1.北京籍考生为2015年、2016年全日制统招学历毕业生;

2.非京籍考生为2016年应届全日制统招学历毕业生,非京籍考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非京生源毕业生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22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

(二)报名地点: 燕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石化新材料科技产业基地A座1层大厅)

(三)报名所需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燕山教委2016年招聘教师报名及资格审查表;

2.户口本、身份证、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师范专业证明(盖教务处章)的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件都没有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及有关教育常识测验。);

4.应届毕业生需要提供毕业生推荐表(盖就业指导中心章)、大学成绩单(盖教务处章),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也需提供);报考要求全日制统招毕业生岗位的考生需提供派遣证;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需提供工作经历的证明(保险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本人自荐材料和证明自己能力的相关材料。

四、考试安排

考试采取综合考核形式进行,分为笔试、双选、业务考核三部分。

(一)笔试

非师范类专业毕业且没有教师资格证(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的毕业生,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及有关教育常识测验。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双选。笔试合格线与考试成绩同时公布。

笔试时间:2015年6月24日(上午:9:00-11:00)

地点:燕山教研中心三层教室(三层会议室斜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