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7-01-12 08:41:33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网络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具备的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和国家的对台方针政策;
(二)社会在职人员应具有北京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三)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四)招聘职位和具体要求详见《职位情况表》。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月10日-1月20日17:00前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并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关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以及符合岗位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招聘邮箱stbwlzx@126.com(标题请注明:报考岗位+姓名)。
三、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和与聘用岗位相关应知应会的知识及综合能力等。
笔试时间:2017年2月12日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成绩并列者)。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笔试、面试3:7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对考察人选进行半个月的实习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可从同一岗位考试合格者中按考试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通知均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政务网发布,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应聘人员应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三)本次选拔采取短信及电话方式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方式正确并保持畅通。未入围者均不另行通知。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单位网址及电话
网址: www.bjstb.gov.cn
咨询电话:84080408、84080419
监督电话:84080405
附件:1.《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2.《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北京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