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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党校2017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发布日期:2017-01-12 08:45:57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是中共北京市委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2017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13名。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规定,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所有职位招聘对象均为2017年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和军队院校毕业生除外)。各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1《中共北京市委党校2017年毕业生招聘信息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二)热爱干部教育培训事业,品行良好;

  (三)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四)本科生需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或四级成绩在425分以上,研究生需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六级成绩在425分以上,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无补考纪录,毕业时能取得相应学位,否则不予接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本科应聘人员须为北京生源,研究生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进非北京生源毕业生的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2月28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进行报名。请在附件中下载并填写《中共北京市委党校2017年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电子邮件请务必以“姓名—用人部门—专业—学校—学历”(如:王强—哲学教研部—中国哲学史—中国人民大学—博士)格式作为邮件主题和附件题目发送至x68007307@sina.com邮箱。应聘人不要发送统一报名登记表之外的个人简历。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面试或试讲人员名单后以电话形式通知入选者。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考试、考核

  我校一般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于不同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等多种方式进行,内容以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为主,择优聘用。

  试讲:对于教学科研岗位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考核。试讲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1:1的比例,根据试讲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选。

  笔试、面试:除教学科研以外的其他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照岗位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不足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按照50%、50%比例加权。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选。

  (四)政审、体检

  (五)校委会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政审情况,以及市人力社保局对外地生源进京审批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

  对于拟聘人员将在学校校园网上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或肖老师

  联系电话:010-68007453,010-68007307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6号北京市委党校人事处

  邮编:100044

 

  附件1:中共北京市委党校2017年毕业生招聘信息一览表

  附件2:中共北京市委党校2017年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中共北京市委党校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