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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校区、大连校区2022年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09 09:17:27

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北京)(以下简称北京校区)、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大连)(以下简称大连校区)为国家税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隶属于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以下简称税务干部学院)。北京校区位于北京市怀柔区,坐落于美丽的雁栖湖畔,校区网址为http://beijing.tax-edu.net/。大连校区位于海滨城市大连,校区网址为http://www.dltaxedu.com/。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全国税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税总发〔2020〕68号),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队伍,结合校区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共16个,其中,北京校区招聘12人,大连校区招聘4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北京校区、大连校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岗位表》中A类岗位为专职教师岗位,B类岗位为行政管理类岗位和非专职教师专业技术类岗位。

二、招聘报名

(一)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www.gjzhaopin.cn)、税务干部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tax-edu.net/)和微信公众号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考试报名

1.报考者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等,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和校区所在地另有规定的除外。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并签署相关承诺书。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指导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报考人员,可主动联系北京校区或大连校区确认报名资格。北京校区、大连校区根据报考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等进行资格审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之后出生)。报考人员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81年8月1日之后出生)。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现役军人;近三年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或不称职等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2.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7日9:00至 11月13日17:00

3.报名流程和方法

访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www.gjzhaopin.cn);完成用户注册;登录后进入【个人中心】;按以下步骤报名:业务办理—岗位查询及报名—我要报考。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料上传

报名需要上传的资料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近期同底彩色免冠2寸电子版照片。

(三)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由北京校区、大连校区具体组织实施。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仍在报名期限内的,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

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有效报名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5倍的,由北京校区、大连校区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招聘岗位取消和核减情况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发布。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在2022年11月16日9:00—12:00,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打印准考证

在笔试(试讲)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在2022年11月23日9:00至11月25日24:00,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www.gjzhaopin.cn),自行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

三、招聘考试

报考人员参加所有考试环节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原件,缺少上述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原件丢失者,需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

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有关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安排、面试(试讲)安排、能力测试安排、笔试安排、各环节考试成绩、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等信息在税务干部学院门户网站(http://www.tax-edu.net/)和微信公众号等公布。报考人员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后果和责任自负。

(一)A类岗位

A类专职教师岗位考试分为面试(试讲)和能力测试,两项总分均为100分。其中,面试(试讲)占60%,能力测试占40%。

1.面试(试讲)。面试(试讲)分为结构化面试和教学试讲,均采用百分制。其中,结构化面试得分、教学试讲得分各占面试(试讲)总分的40%、60%。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专职教师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等方面的能力。教学试讲主要考核专职教师岗位所需的教学能力、教学素养、业务技能。

面试(试讲)环节全过程全场景录音录像。面试(试讲)成绩当场公布。结构化面试和试讲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参加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成绩低于28分或试讲成绩低于42分的,不得进入能力测试环节。

2.能力测试。能力测试分为笔试和学术评议,采用百分制,其中,笔试占40%,学术评议占60%。笔试命题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公共知识,以闭卷方式进行,试卷满分为100分。学术评议主要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科研成果进行评价,总分为100分。

面试、试讲、笔试和学术评议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按面试(试讲)成绩和能力测试成绩的一定比例折合计算,即综合成绩=面试(试讲)成绩*60%+能力测试成绩*4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和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试讲)成绩得分排序和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若面试(试讲)成绩仍并列的,按学术评议成绩得分排序和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面试(试讲)成绩、能力测试成绩、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分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二)B类岗位

B类行政管理岗位和非专职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均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022年11月26日(周六)上午9:00—11:0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共120分钟,题型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2.资格复审。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人员,一并递补进入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采取抽签的办法,决定考生的面试考场和面试次序,以及考官所在考场。面试环节全过程全场景录音录像。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综合成绩。B类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同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对成绩相同人员组织加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察和体检

A类岗位和B类岗位的考察、体检入围人选,在税务干部学院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公布。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信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人事档案等进行核查,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核。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问题未查清或者未按要求处理到位的,不予聘用。

体检在国家公务员局指定的公务员体检医疗机构或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考录有关规定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税务干部学院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公示。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依规研究确定招聘人员。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

因报考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或本人主动放弃考察或者体检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北京校区、大连校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和备案

聘用审批后,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障等事宜。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招聘笔试、面试、试讲、体检和考察、公示等主要信息和注意事项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税务干部学院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通知为准。

(三)招聘工作疫情防控措施及要求,严格按照校区所在地统一部署和要求组织实施,制定相关疫情防控指引,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的时间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八、联系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1.北京校区:010-69662088、010-69665899

2.大连校区:0411-88126041

3.税务干部学院人事处(党委组织部):0514-87806670

(二)招聘监督电话

1.北京校区:010-69662758

2.大连校区:0411-88126128

3.税务干部学院纪委办公室:0514-87806706

 

附件:http://www.tax-edu.net/

北京校区、大连校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岗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