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顺义区卫生计生委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7-02-27 09:20:51

     根据《顺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顺政发〔2011〕23号)文件精神,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实际需要,此次设置32个招聘岗位,拟公开招聘全日制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招2017年应届毕业生5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三)热爱卫生计生事业,熟练掌握本专业领域的操作常规,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综合素质较好; 

  (四)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顺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资格条件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8日  

  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报名顺义区医院职位的考生报名地点在顺义区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名北京中医医院顺义医院职位的考生报名地点在顺义区中医医院人事处;报名顺义区妇幼保健院职位的考生报名地点在顺义区妇幼保健院人事科;报名顺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考生报名地点在顺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室。报名顺义区卫生和计生委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位的考生报名地点在顺义区卫生计生委人事科(顺康路1号529室);报名顺义区精神病医院职位的考生报名地点在精神病医院小会议室(顺平路杨镇段13号院)。 

  (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当场审核资格的方式。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到报名现场接受资格审查: 

  1、个人简历1份; 

  2、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都要复印);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毕业生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 

  5、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没有不用提供); 

  6、所有已取得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7、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8、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如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 

  9、报名人员下载《顺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认真填写并粘贴照片。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作为其总成绩。总成绩在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面试时间及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聘用方法 

  按照招聘职位数量与拟聘用人选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排名确定考生进入体检考察环节。如遇聘用岗位数内最后一个指标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则需加考专业笔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负责拟聘用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不合格可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考察体检下一名考生。 

  体检统一到顺义区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注意事项 

  (一)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请报名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通讯不畅而无法通知考生本人考试事项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证明资料、证件、报名表所填写内容等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承诺自觉遵守招聘工作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考人员义务。 

  (四)年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1月1日。如: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职位资格条件表》中的备注与说明。 

 

  附件1:顺义区卫计委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表 

  附件2:顺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顺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