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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招聘编制外(购买服务)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3-09 09:40:58

为充实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力量,缓解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任务繁重与人员相对短缺的矛盾,依据市食药局《编制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怀柔区食药局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购买服务)人员,从事食品药品监管技术辅助性工作。

一、招聘人数和工作岗位

共招聘编制外(购买服务)人员9人。协助开展食品药品日常监督检查执法、处理投诉举报、服务保障和技术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政治历史问题,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能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辅助职责。

3.男性优先,有驾照者优先。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怀柔区常住户口。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业学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程序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6日—3月17日;上午8:30——11:30分,下午13:30——17:00分。

2.报名地点。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党委(人事监察科),地址:怀柔区迎宾中路9号318室。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外网(http://huairou.bjda.gov.cn/),下载报名表,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打印,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4.报名资格初审及提交材料。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须本人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及与报名表上相同的一寸免冠照片1张现场报名。有职称(或职业资格证)需提供相关证明。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需首页及本人页。

四、考试

1.笔试。拟定于3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为计算机操作及文字表达能力的考察。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参加笔试人员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主要内容为本人基本情况简介以及现场问答。合格线视情况确定。

3.考试总成绩计算权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在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外网(http://huairou.bjda.gov.cn/)公布。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1.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进行体检,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人选。

2.公示。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外网(http://huairou.bjda.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

3.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由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业务培训后,分派至各部门工作。

六、工资待遇

参照区政府规定标准执行,工资不低于区财政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水平。

咨询电话:010-89681248

附件:《怀柔区食药局2017年招聘编制外(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表》

北京市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