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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北京怀柔区招聘120名镇乡专职消防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7-03-29 08:47:48

为满足怀柔区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经怀柔区政府批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公安分局、区公安消防支队共同组织承办,由庙城镇、怀柔镇、杨宋镇、雁栖镇、北房镇、怀北镇6个镇公开向社会招聘一线执勤岗位镇乡消防基础工作队队员,主要担负镇乡消防基础工作队执勤战备、灭火救援、社会面火灾防控及防火宣传任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一)招聘人数:庙城镇、怀柔镇、杨宋镇、雁栖镇、北房镇、怀北镇6个镇,每镇各20人,共计120人(灭火救援任务对体能素质要求高,只适宜男性)

(二)招聘岗位:灭火救援岗位和驾驶员岗位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怀柔区常住户口(退伍军人优先);

(四)灭火救援岗位应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2年4月1至1999年4月1日出生);驾驶员岗位,应满18岁不超过38周岁(1979年4月1日至1999年4月1日出生),并持有准驾A2以上有效驾驶证,具有2年以上实操驾龄。

(五)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本科以上学历或有部队服役经历者优先;

(六)身体健康、健全,无残疾、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七)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

镇乡消防基础工作队队员上岗前开展为期6个月的封闭式集中培训,培训期间周末可休息。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由各镇分配到消防基础工作队内工作,实行倒班制模式,工作时期间24小时驻勤。

四、工作待遇和薪金

1.试用期为3个月,由各乡镇发放补助,试用期工资薪金不低于2800(含缴纳的五险一金),试用期结束后,各镇根据培训期间的考核成绩及岗位设置不同薪资待遇,平均月收入不少于4500元(含缴纳的五险一金)。培训期间,阶段性考核合格的,可以随时入队进行工作。

2.由各镇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各镇按照现役消防官兵标准,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发放工作期间的服装、被装等;

4.每年享受年休假和单位安排的1次免费体检。

五、招聘相关考试及劳动合同

各镇的报考者参加体能测试、面试、政治审核、健康体检等均符合条件的,由各镇与报考者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