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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06 14:35:36

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事业单位发展的需要,我区将组织实施2023年区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通州区54个主管部门的事业单位,173个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志愿到基层工作,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经历等条件;

1.年龄计算方法:年龄=2023年-出生年,例如35岁以下包括35岁,即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人员均符合35岁以下条件。

2.工作年限计算方法:截止到2023年4月(含),每满12个月为一年。

(五)北京户籍人员岗位,报考时应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人事行政关系还须在京;

(六)北京户籍人员岗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的,招收对象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校北京生源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七)不限生源应届毕业生(选调生)岗位招收对象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校北京生源、北京地区普通高校非京生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2023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课程无重修或补考,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岁(199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0岁(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八)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符合相应条件的,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岗位;

(九)面向残疾人的招考职位,限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报考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在京的残疾人报考;

(十)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条件及相关回避制度;

(十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如发现重复报名立即取消相应资格。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

报名系统网址: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 

选择“考试报名”栏目登录,首次使用该系统的考生,须先注册,成功登录系统后进行相应操作填报。

考生可于2023年4月12日10:00至4月14日16:00,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打印《报名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招聘公告、《通州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及报名系统填报说明,确保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个人条件符合岗位要求。

(二)资格初审

2023年4月12日10:00至4月14日16:00,各招聘单位对报考者基本信息进行网上初审。资格初审期间,报考者须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状态,如有疑问,可联系招聘单位咨询。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5月9日10:00至2023年5月13日9:00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打印准考证”专栏打印准考证。

(四)公共基本能力笔试

笔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星期六)上午

《公共基本能力测验(管理岗)》 150分钟 

9:00—11:30

《公共基本能力测验(专技岗)》 150分钟 

9:00—11: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参加公共基本能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由主观题和客观题组成,满分为100分,考生须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内容参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大纲(试行)》(可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服务频道下载,网址: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kszl/zsyd/)。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笔试成绩查询和入围人选

笔试成绩统一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专栏(http://www.bjtzh.gov.cn/bjtz/home/tzgg/index.shtml)进行公布。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

笔试成绩合格者,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面试人选。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的竞争比例的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者可参加面试。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各招聘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六)资格复审

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对面试入围人选集中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如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满足入围面试规定比例的,各招聘单位应在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本人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毕业生还须持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登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专栏查询。

(七)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者可参加面试。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将全程录像。面试及总成绩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五天。

面试时间、地点登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专栏查询。

(八)考察和体检

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相加计算得出。每个招聘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的考察和体检人选。如同一职位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同一职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按面试主考官评定的面试分数由高到低确定。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区人力社保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九)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信息统一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选调生岗位的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6年(含1年试用期)。非京生源毕业生,由通州区人力社保局办理进京审批、落户手续。区委组织部对选调生岗位拟聘用人员将重点跟踪考察、培养,对于在实际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将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和程序择优选拔任用。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人员的相应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并对考生的违纪违规、失信行为进行记录。考生提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相关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公开招聘下一步程序的,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三)考生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通讯不畅而无法通知考生本人考试事项的,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四)因考生放弃或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从同一岗位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将不再递补。

(五)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社会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须协助聘用单位及时办理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七)专业设置按照国家教育部门颁布推行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等专业目录执行。

(八)考生应自觉配合招聘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如期毕业的;非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不合格的;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报考事宜咨询详见《通州区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中各单位联系电话

招聘监督电话: 80817702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尽可能详细写明,请认真阅读,在确有公告未尽的疑问时再电话咨询,以提高广大考生的咨询效率。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附件内容详见链接: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304/t20230406_2990125.html

                                                                                                                       通州区委组织部   

                                                                                                                      通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