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市政协部分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21 16:34:19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北京市政协部分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此次公开招聘北京市政协3个所属事业单位4个岗位共4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职位及人数如下:
(一)北京市政协网络媒体中心(北京观察杂志社)政务新媒体编辑岗1名;
(二)北京市政协中山堂管理服务中心后勤管理岗1名;
(三)北京市政协中山堂管理服务中心综合管理岗1名;
(四)北京市政协服务中心综合业务岗1名。
具体招聘岗位需求、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北京市政协部分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职(执、从)业资格等各项要求。
(四)符合岗位需求的年龄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1日。比如年龄30周岁以下,指1992年4月21日后出生。
(五)应届毕业生要求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北京生源毕业生。
北京生源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不需要进京落户的学生(不含来京院校就读将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学生)。
(六)社会人员限于2023年4月21日前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七)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下午16: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者不予审核。
报名方式:报名者下载报名表(附件2),并按照规定内容和要求如实详细填写(将个人电子照片粘贴在表中“照片”栏内),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照片打包压缩文件发送到邮箱renshichu@bjzx.gov.cn。邮件名称、报名表名称均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专业类别(注明专业代码)”。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邮件发送后,收到回复邮件即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不可修改。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5月5日9:00后通过邮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
(三)笔试
本次笔试由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统一命题。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情况,则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应聘人员参加市政协统一组织的面试,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部分岗位设置专业测试,设置专业测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测试成绩占15%。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本人放弃的按成绩依次递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考察包括对应聘人员征信记录查核环节。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北京市政协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有关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只能应聘1个单位的1个职位,若同时报2个及以上职位,则认为全部均报名无效。
(二)资格审核工作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招聘单位对资格审核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三)请应聘人员保证所留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并随时保持电话通畅,如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工作日):55581275
附件内容详见链接: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304/t20230421_3063156.html
北京市政协人事联络室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