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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农业中关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17 13:10:35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稳步推进北京市平谷区农业中关村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现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北京市平谷区农业中关村学校的7个岗位,计划招聘教师7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三)招聘人员范围

1.应届毕业生

(1)国内学历: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2)国外学历:2022年1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届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读最高学历期间及毕业后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生。

2.社会人员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员(不含户口及档案放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需具备符合岗位条件所述的相关工作经历,其他要求具体见岗位条件。

(2)非北京市常住户口人员,需具备符合岗位条件所述的相关工作经历。

(四)非京籍人员引进要求

1.非京籍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或《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京政发〔2009〕14号)。

2.非京籍社会人员:须符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调发〔2018〕38号)或《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京政发〔2009〕14号)。

最终录用结果,以北京市级相关部门审批为准。

(五)年龄要求:

1.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社会人员: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教师资格证书要求:

1.专业技术岗位需具有相应岗位条件中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同时提供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高级别资格证适用于低级别。例如: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初中教师岗位。

(七)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八)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

(九)其他条件见附件《北京市平谷区农业中关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7:00

现场报名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农业中关村学校(北京市平谷区峪口镇峪口西大街50号)

2.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市平谷区农业中关村学校2023年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考生填表后打印并签字)。

(2)《参加北京市平谷区农业中关村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3)本人有效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的须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4)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5)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内学历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取得国(境)外硕士学位的,还需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最高学历毕业后无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7)社会人员需按照岗位条件提供由原单位出具的能体现工作内容及年限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8)教师资格证书。岗位条件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人员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同时提供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对报名人员要求: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且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得修改。提交的每张复印件上均须手写“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本人签字,写明日期。

4.招聘单位负责受理报名并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的专业知识及专业素养进行综合测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2.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3.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面试成绩分数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的成绩确定名次,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4.面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平谷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bjpg.gov.cn)查询成绩。

(四)考核体检

1.招聘单位对拟聘人选在校学习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

2.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统一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3.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4.拟聘人选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由拟聘人选个人负担。

(五)公示和聘用

1.体检结束后,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非京籍人员待审批通过后方能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10年。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公开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格遵守回避制度,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五、报考人员须知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报考人员要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真实有效,联系畅通。因报考人员电话联系不畅等造成无法通知报考本人、影响考试成绩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各个环节中办理相关手续时,须在招聘主管单位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者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

(四)拟聘人选在2023年8月31日之前未取得岗位条件中要求的毕业证书、相应的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书,取消聘用资格,档案转入相关人才存档部门。

(五)咨询电话:61906037监督电话:69982941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附件内容详见链接: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307/t20230714_3162946.html


                                                                            中共平谷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