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城区2023年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17 16:42:3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部署和市委有关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激励保障体系,充分调动社区工作者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按照2023年北京市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拟面向东城区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岗位
招聘范围:东城区符合招聘条件的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
招聘岗位: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和社区工作者岗位,其中,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招聘50名,社区工作者岗位招聘1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廉洁自律,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社区工作经验丰富,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组织认可,群众公认。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北京市户籍。
(六)截至报名时,仍在东城区担任社区工作者,且在北京市社区工作年限累计满10年。
(七)报考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的,须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般要求男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即:1967年8月(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即:1972年8月(含)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社区任职期间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2)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或所在集体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3)在社区工作期间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4)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
报考社区工作者岗位的其他优秀社区工作者,限中共党员,一般要求男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即:1967年8月(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即:1972年8月(含)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社区任职期间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曾经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社区服务站站长满5年;(2)在社区工作期间个人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3)在社区工作期间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4)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
特别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工作者,经所在社区同意及街道推荐,年龄可适当放宽。
(八)截至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
(九)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十)报考人员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以及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年龄和任职、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招聘公告发布当月。
三、报名、资格审核及笔试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9:00至7月25日17:00。
符合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报考条件的人员可登录网络报名系统选择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提交报考申请,同时须将社区党组织书记报名推荐表报送至工作所在社区或工作站点。
符合优秀社区工作者岗位报考条件的人员可登录网络报名系统选择社区工作者岗位提交报考申请,同时须将社区工作者报名推荐表报送至工作所在社区或工作站点。
报名网址:登录https://www.gongzhao.net/index.shtml进行注册报名。
(二)资格审核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相应报名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工作所在社区或工作站点后,报考人员工作所在社区或工作站点汇总报名情况并将材料报所在街道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工作所在街道完成资格初审后,将同意报考人员报名汇总情况报送至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负责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并完成报名系统中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
相关材料包括(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由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学历证明材料;
3.岗位所需的职业水平证书、资格、工作经历、表彰奖励证明等其他材料;
4.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以资格审核单位要求为准。
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报名系统中审核结果。通过报名系统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笔试及综合素质评价。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3日至8月4日从报名网址(https://www.gongzhao.net/index.shtml)“准考证查询”栏目,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拟于2023年8月5日(星期六)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笔试主要测试事业单位公共能力基础知识。
四、综合素质评价
东城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素质评价采取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任职期间工作业绩、重点任务表现、考核奖励以及任职年限为主要评价要素,对报考人员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基础等情况进行评价。
招聘岗位以笔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之和进行排序,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进行公告。公告后,面试人选不再递补。如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的竞争比例,按照实际入围的人员确定面试人选。
五、面试及综合成绩公告
面试公告将在数字东城网站(http://www.bjdch.gov.cn/)“通知公告”栏目统一公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及相关信息将在数字东城网站(http://www.bjdch.gov.cn/)“通知公告”栏目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一)综合成绩的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0%+综合素质评价成绩×40%+面试成绩×40%
(二)体检考察人选的确定
报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六、体检、考察
(一)体检
综合成绩公告后,由各街道组织所属报考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阶段。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
(二)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由报考人员工作所在街道对其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七、拟聘人员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人员结果将在数字东城网站(http://www.bjdch.gov.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统一纳入报考人员工作所在街道所属党建服务中心进行管理,并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公示前如出现报考人员个人放弃或体检、考察不通过等情况,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公示一经开始不再进行递补。
八、报考人员须知
(一)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同时将报名推荐表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工作所在社区或工作站点,并确保联系方式正确。招聘全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影响招聘结果的,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真实准确、确保个人提交的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聘用相关工作。如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逾期不能办理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应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履行相应服务期限。服务期内,离开东城区社区工作岗位的,退出事业编制,解除聘用合同。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望报考人员对虚假信息提高防范意识。
九、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及报考条件咨询电话:87556002、87556018
报考系统咨询电话:68771367、68771218
考试程序监督电话:87091928、87091927
请广大报考人员仔细研读本公告,为提高电话咨询效率,各单位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30-11:30,14:00-16:30
附件内容详见链接: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307/t20230717_3163987.html
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