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2023年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19 13:37:58
按照北京市和海淀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海淀区拟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海淀区属街道(镇)所属事业单位,共招聘125人,其中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98人,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招聘27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人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
区属各街道(镇)符合招聘条件的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廉洁自律,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社区工作经验丰富,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组织认可,群众公认。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北京市户籍。
6.在北京市社区工作年限累计满10年。
7.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的,一般要求男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社区任职期间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2)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或所在集体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3)在社区工作期间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4)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
其他优秀社区工作者,一般要求为中共党员,男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社区任职期间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曾经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社区服务站站长满5年;(2)在社区工作期间个人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3)在社区工作期间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4)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
特别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工作者,经所在社区同意及街道(镇)推荐,年龄可适当放宽。
8.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
年龄和任职、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招聘公告发布当月。
三、招聘程序
主要包括报名和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笔试、综合素质评价、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环节。请报考人员严格按照如下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报名、考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2023年7月26日17:00前,符合条件的人员对照所报考岗位下载并填写《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2)、《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经现所在社区、街道(镇)同意,并进行资格初审后,方可报考所在街道(镇)的事业编制岗位。各街道(镇)将资格初审结果报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由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且全部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未报名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报名时需提供:
1.《报名表》纸质版一式2份;
2.近期同一底板1寸免冠照片2张(分别贴在两张报名表上);
3.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发放准考证
2023年8月4日(周五)9:00-11:00报考人员到所报考街道(镇)领取准考证(用于参加考试及笔、面试成绩查询,请妥善保管),未领取准考证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8月5日(周六)9:00-10:30,统一组织,统一命题,时间及地点在准考证中载明。考试科目为《公共基本能力测验》,采用客观题的形式,考生须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此次笔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
(四)综合素质评价
实行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以任职期间工作业绩、重点任务表现、考核奖励以及任职年限为主要评价要素,对报考人员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基础等情况进行评价。
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请登录海淀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大厅通过准考证号查询本人笔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之和进行排序,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的比例,可按实际入围的人员确定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统一组织,时间及地点由报考街道(镇)另行通知。
面试统一命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测评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化解基层矛盾、服务群众的能力。面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面试成绩分别按照20%、40%、4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报考人员可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登录海淀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大厅通过准考证号查询本人综合成绩。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淘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与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海淀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管理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聘用手续,统一纳入街道(镇)所属事业单位管理,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
各街道(镇)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注:海淀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区人力社保局板块为:https://zyk.bjhd.gov.cn/jbdt/auto4496_51791/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
(二)报考人员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及负责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
(三)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截至招聘公告发布当月)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具有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均不可参加公开招聘。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后果。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咨询电话:62612712、62613816
(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附件内容详见链接: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307/t20230718_3164996.html
海淀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