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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2023年度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20 09:09:26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工作部署以及市委有关要求,房山区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拟面向本区域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45个岗位,其中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36人,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招聘9人。

二、招聘人员范围

房山区所辖区域范围内各乡镇(街道)符合招聘条件的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廉洁自律,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三)社区工作经验丰富,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组织认可,群众公认。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北京市户籍。

(六)在北京市社区工作年限累计满10年。

(七)报考面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的,须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男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社区任职期间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

2.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或所在集体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

3.在社区工作期间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

4.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

报考面向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的,要求为中共党员,男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社区任职期间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曾经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社区服务站站长满5年;

2.在社区工作期间个人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

3.在社区工作期间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

4.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

特别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工作者,经所在社区同意及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八)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

年龄、任职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招聘公告发布当月。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截至招聘公告发布当月)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具有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7月26日上午9:00—7月27日下午5:00期间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进入“房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提示:通讯地址按照户口簿首页住址完整填写;工作经历等招聘条件要求在个人简历中填写(分段填写),如: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在某某社区从事某某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工作者)工作,XXXX年度考核优秀,XXXX年度获得xxx单位授予的xxxxx表彰奖励,联系方式),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工作社区所在的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对资格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7月26日上午10:00—7月27日下午6:00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报名期间可以根据审核问题进行修改,因未及时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错失报名机会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已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将不能再更改各项信息。

(二)资格复审

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请在2023年7月28日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查询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需携带的材料。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请于2023年8月2日—8月4日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本次考试委托北京市人事考评办公室负责试卷的命题、印刷和阅卷工作。

1.时间:2023年8月5日(上午) 9:00—10:30

2.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形式:考试科目采用客观的形式,考生须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五)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采取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任职期间工作业绩、重点任务表现、考核奖励以及任职年限为主要评价要素。具体评价时间及报考人员需准备的材料,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另行通知。

(六)面试

以笔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之和进行排序,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的竞争比例,可按实际入围的人员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见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公告。

(七)综合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面试成绩分别按照20%、40%、4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公告。

(八)体检、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淘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工作由报考人员所在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实施。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人事档案和学习情况。考察不合格者淘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具体安排请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登录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查询。

(九)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fsh.gov.cn/zwgk/gkzk/sydwzp/)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递补。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统一纳入街镇所属事业单位管理,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各街镇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本次招聘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培训,也未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市场上的培训课程和参考用书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四)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复审、面试等具体安排将在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查阅相关信息。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影响招聘结果的,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咨询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各乡镇(街道)党群办公室

资格复审咨询电话:69370382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69365742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北京市房山区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北京市房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