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门头沟区2023年度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21 08:45:09

根据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整体部署以及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现将门头沟区开展2023年度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面向门头沟区各街道(乡镇)符合招聘条件的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岗位21个。

(二)面向门头沟区各街道(乡镇)符合招聘条件的优秀社区工作者招聘事业单位岗位5个。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廉洁自律,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社区工作经验丰富,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组织认可,群众公认。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北京市户籍。

6.在北京市社区工作年限累计满10年。

7.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的,一般要求男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社区任职期间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2)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或所在集体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3)在社区工作期间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4)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

其他优秀社区工作者,一般要求为中共党员,男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社区任职期间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曾经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社区服务站站长满5年;(2)在社区工作期间个人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3)在社区工作期间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4)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

特别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工作者,经所在社区同意及街道(乡镇)工(党)委推荐,年龄可适当放宽。

8.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

年龄和任职、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招聘公告发布当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截至招聘公告发布当月)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具有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仅限报考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其他人员可报考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10:00至7月28日12:00。

报名地点:工作社区所在街道(乡镇)(具体地点详见附件1)。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1.报名推荐表(附件2或3)三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社区工作期间签订的《社区服务协议》、社会保险历年对账单(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或社保经办机构打印);

5.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6.社区工作期间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7.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个人或所在集体曾获得区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9.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工作社区所在街道(乡镇)负责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由门头沟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复审均通过的报考人员,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补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五)准考证领取

由各街道(乡镇)告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8月3日上午10:00至下午15:00到所在街道(乡镇)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白底2寸证件照片一张。

四、笔试

(一)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事业单位公共能力基础知识,试题由市人事考评办公室统一命题。

(二)时间及地点

笔试拟于2023年8月5日(星期六)上午举行。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采用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以任职期间工作业绩、重点任务表现、考核奖励以及任职年限为主要评价要素,对报考人员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基础等情况进行评价。

以笔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之和进行排序,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的竞争比例,按实际入围的人员确定面试人选。

六、面试

(一)内容

面试重点测评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化解基层矛盾、服务群众的能力。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告。

(三)总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面试成绩分别按照20%、40%、4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七、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规定执行。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淘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审核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结果与聘用

根据笔试、综合素质评价、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告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因故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强调事项

(一)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报考人员在招聘全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影响招聘结果的,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调入等工作。如因报考人员原因逾期不能办理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望报考人员对虚假信息提高防范意识。

(五)招聘工作相应公告将在门头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jmtg.gov.cn/bjmtg/zwxx/zwgg/index.shtml)发布;如遇国家、本市、本区出台考试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请随时关注政务公告。

十、相关事项

报考资格相关事项:010-69844203、69843440(门头沟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考试相关事项:010-69843949(门头沟区人力社保局)

请广大报考人员仔细研读本公告,为提高电话咨询效率,各单位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9:30-11:00,14:00-17:00。
       附件内容详见链接: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307/t20230720_3179065.html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