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庆区2023年度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21 08:52:05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工作者职业激励保障体系,充分调动社区工作者扎根基层、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根据2023年北京市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延庆区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
北京市延庆区区域范围内各街道(乡镇)符合招聘条件的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廉洁自律,坚持和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社区工作经验丰富,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组织认可,群众公认。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北京市户籍。
6.在北京市社区工作年限累计满10年。
7.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的,一般要求男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社区任职期间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2)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或所在集体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3)在社区工作期间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4)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
其他优秀社区工作者,一般要求为中共党员,男性年龄在55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在社区任职期间个人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曾经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社区服务站站长满5年;(2)在社区工作期间个人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3)在社区工作期间至少有三次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4)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
特别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的社区工作者,经所在社区同意及街道(乡镇)党工委(党委)推荐,年龄可适当放宽。
8.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
年龄和任职、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招聘公告发布当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截至招聘公告发布当月)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具有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延庆区本次招聘共提供岗位9个,其中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岗位7个、面向优秀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2个。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7月28日。
2.报名形式:本次招聘采取线下报名形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北京市延庆区2023年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经所在社区、街乡同意后,方可报考。未报名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
3.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于7月26日前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提交所在街乡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各街乡汇总本辖区初审通过人员报名材料,于7月27日、28日提交至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复审均通过的报考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4.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及提交的相关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报名时需提供:
(1)填写完整的《北京市延庆区2023年面向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纸质版(需粘贴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1张,在承诺声明处由本人手签姓名,由社区、街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1张;
(3)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社区任职期间签订的《北京市社区工作者服务协议书》复印件1份,累计年限需满足报名条件;
(6)社区任职期间所有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
(7)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足“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的,需提供正式任职通知(带文号)或镇街党(工)委会会议记录等复印件1份;满足“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个人或所在集体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的,需提供表彰奖励相关证明材料1份;满足“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其他优秀社区工作者,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1份;满足“曾经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社区服务站站长满5年”的,需提供正式任职通知(带文号)或镇街党(工)委会会议记录等复印件1份;满足“个人或集体曾获得区级部门及以上表彰奖励”的,需提供表彰奖励相关证明材料1份;满足“持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的,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9)能够证明具备招聘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领取准考证
资格复审通过的报考人员,由街道乡镇统一领取和发放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以街道乡镇通知为准。未领取准考证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笔试。
(三)笔试
考试时间初步定于2023年8月5日(周六)上午9:00-10:3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本能力测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四)综合素质评价
实行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以任职期间工作业绩、重点任务表现、考核奖励以及任职年限为主要评价要素,对报考人员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基础等情况进行评价。
以笔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之和进行排序,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的竞争比例,可按实际入围的人员确定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重点测评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化解基层矛盾、服务群众的能力。面试公告将在延庆区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结束后,分别按照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面试成绩的20%、40%、4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将在延庆区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淘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由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会同区委组织部、体检合格者所在街道(乡镇)进行考察。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延庆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后管理
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优秀社区工作者被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后,按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统一纳入街道(乡镇)所属事业单位进行管理。
四、注意事项
(一)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相关考试纪律的人员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影响招聘结果的,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报考咨询电话:69182953(延庆区委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考试监督电话:69102756(延庆区人力社保局)
附件内容详见链接: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307/t20230720_3180144.html
北京市延庆区社会工委区民政局
北京市延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