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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19 08:42:57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平谷区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涉及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4个岗位,计划招聘教师4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三)学历要求

考生须具有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除指定岗位外,不含委培生、定向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学历。

1.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人员范围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指定岗位外,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2021年和2022年的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就读最高学历期间及毕业后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且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生。

2.报考定向生岗位限首都师范大学为平谷区定向培养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四)户口和年龄要求

北京市常住户口考生不含户口及档案放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户口和年龄要求见附件1《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

(五)教师资格证要求

1.具有相应岗位条件中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证明,同时提供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2.高级别资格证适用于低级别。例如:持有高级中学语文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初中和小学语文教师岗位。

(六)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七)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8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4:00-16:30

现场报名地址:北京市平谷区第六小学(北京市平谷区金乡西小区48号)

2.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平谷区教委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考生填表后打印并签字)。

(2)《参加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3)本人有效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需复印首页和本人页,集体户的须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4)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5)毕业证及相应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条件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人员可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校级教务部门开具的师范生证明,同时提供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为2021年或2022年毕业生的,须提供毕业后无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可以用支付宝查询截屏并打印)。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上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报名人员签名、写上日期。

3.对报名人员要求:报名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且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得修改。

4.招聘单位负责受理报名并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和复审。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应聘人员按照通知要求,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各项知识、技能等。

(2)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pg.gov.cn)查询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列入资格复审人选。

由于资格复审未通过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岗位,按照该岗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及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入围面试人员放弃,则按照该岗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内容:依据所聘岗位专业知识及专业素养进行综合能力测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时,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

(5)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综合成绩

(1)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如综合成绩分数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分数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的成绩确定名次),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2)面试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平谷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pg.gov.cn)查询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三)考核、体检

1.根据考试结果,招聘单位对拟聘人选在校学习表现或在单位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统一组织拟聘人选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3.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考核、体检。

4.拟聘人选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由拟聘人选个人负担。

(四)公示和聘用

1.网上公示: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2.聘用合同签订:公示期满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10年。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公开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格遵守回避制度,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五、报考人员须知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报考人员要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真实有效,联系畅通。因报考人员电话联系不畅等造成无法通知报考本人,影响招聘结果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各个环节中办理相关手续时,须在招聘主管单位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者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

(四)拟聘人选在2023年11月30日之前未取得岗位条件中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取消聘用资格,档案转入相关人才存档部门。

(五)咨询电话:69962250  监督电话:69982941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附件内容详见链接: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310/t20231018_3281717.html

1.《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

2.《平谷区教委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参加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北京市平谷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