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2023年下半年北京市石景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5 14:18:42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石景山区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及档案关系在北京;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北京市石景山区各招聘主管单位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它要求

1.面向应届毕业生(2024年)的招聘岗位,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不含委培和定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考;

2023年1月1日至报名时取得国(境)外学位,完成国内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于资格复审时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有关事项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

2.迁安矿生源毕业生符合岗位要求及留京条件的,提供相关证明可以报考;

3. 《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及要求表》(以下简称《职位及要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需对应报考者所获得的最高学历;

4.报名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25岁及以下”指199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30岁及以下”指199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指198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40岁及以下”指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条件以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要求为准;

5.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

6.符合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请参阅《职位及要求表》,报考者可以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http://rsj.beijing.gov.cn)以及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bjsjs.gov.cn)查阅。

对《职位及要求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专业要求、职业资格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者直接与招聘主管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职位及要求表》查询。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可在2023年11月1日9:00至2023年11月2日16: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http://online-bm.com:8080/sjs/)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和电子版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网上初审。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各招聘主管单位负责。2023年11月1日9:00至2023年11月2日16:30期间,报考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初审。报考申请未通过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请报考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并及时查询审核状态。

三、考试内容和时间

(一)笔试

1.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及综合能力等。

2.时间与地点:详见报名网站通知。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在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bjsjs.gov.cn)公布笔试成绩,请考生届时查询。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5比例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

拟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的考生按照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包括审查考生户籍、身份、学历,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招聘主管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

经审查,报考条件存疑的考生应在2日内补全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或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与岗位匹配度和形象仪表等方面。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综合成绩在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bjsjs.gov.cn)上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为1:1的岗位,面试成绩需达到当天本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的考生的平均分,低于平均分的,不予录取。如同一职位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匹配度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bjsjs.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报考单位、拟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

六、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为其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为其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主管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察、体检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后续聘用资格。

七、需说明事项

(一)在北京高校就读的2024年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户口为学校集体户且未取得北京常住户口的不能报考;

(二)从网上报名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联络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生资格复审时上交的复印件材料不予退还;

(四)本次招聘工作各岗位不进行调剂;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考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主管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如遇考试调整等事宜,将在报名网站或石景山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

咨询电话:详见《职位及要求表》

监督电话:68664267
       附件内容详见链接: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310/t20231025_3286256.html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