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面向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14 13:31:40
国家儿童医学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是集医疗、科研、教学、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儿科医院,前身是我国现代儿科学奠基人诸福棠院士于1942年创办的北平私立儿童医院。2017年,医院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原国家卫生计生委)批准成为国家儿童医学中心。
医院技术力量雄厚。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儿科学,国家儿童肿瘤监测中心,国家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12个国家级平台,9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5个北京市重点学科,5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3个北京市级研究平台以及16个市级医疗中心。医院设有疑难病例会诊中心和国际远程会诊中心,儿科疑难重症疾病的诊断治疗水平居国内领先地位。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现将公开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请见附件。
二、 招聘基本条件
(一) 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两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海外留学回国人员(符合教育部留学相关政策要求)、2024年博士后出站人员。
(二)应聘人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儿科医学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能正常履职并有较好的专业发展潜质;
3.在校期间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无补考记录;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研究生须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或六级成绩在425分(含)以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相应的外语成绩证明;
4.研究生非北京生源要求上学期间无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并符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进非北京生源的条件;
5.参加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社会人员,培训合格的,按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关政策执行;
6. 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我院招聘网站(http://bch.zhiye.com),在线填写简历并应聘相关岗位,每位应聘者最多可选择2个岗位,在投递职位时可自愿选择是否接受调剂。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3日。
(二)资格审查
我院将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通过邮件或电话、短信通知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院对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三)考试安排
1.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
2. 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划定合格分数线60分。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者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1:3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进入后续环节。
3.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30%、7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4.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我院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
(五)公示、聘用
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经院长办公会审批通过后,相关信息在医院招聘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自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如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投递简历,我院有权视为报名无效。
(三)应聘人员应按照我院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接收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邢老师
咨询电话:010-59616616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56号北京儿童医院人力资源处
邮编:100045
附附件内容详见链接: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311/t20231114_3300827.html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人力资源处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