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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保密局直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7-07-20 09:18:46

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北京市国家保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017年本科、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

  ()毕业院校要求:

  1.保密管理专业、保密技术专业仅限以下院校

  (1)南京大学国家保密学院

  (2)哈尔滨工程大学国家保密学院

  (3)中山大学国家保密学院

  (4)西北工业大学国家保密学院

  (5)复旦大学国家保密学院

  (6)中国海洋大学国家保密学院

  (7)北京交通大学国家保密学院

  (8)湖南大学国家保密学院

  (9)天津大学国家保密学院

  (10)四川大学国家保密学院

  (1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保密学院

  2.计算机专业、信息安全专业不限院校

  ()年龄不超过27周岁;

  招考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考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考人员,不得应考。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718日至725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报名材料清单》所列内容(见附件1),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各单位招考工作联系邮箱(见附件2,邮件名称:招考单位名称+招考职位+本人姓名),同时务必打咨询电话予以确认。

  三、考试安排

  1.按照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2.笔试。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组织开展笔试。

  3.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员。对入围面试人员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根据该职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入围面试。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名单,届时在北京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笔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60分。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录人员,并在北京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录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规定

  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公开招考全过程,如发现证明材料虚假的情况,一律取消聘录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学校。

  招考过程中,考生应保证联系方式有效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