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共北京市委机关党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7-07-27 09:56:30
中共北京市委机关党校(中共北京市委党校三分校、北京行政学院三分院)坐落于密云水库内湖石骆驼,距北京城区90公里,为北京市委办公厅所属正处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党校事业,具有良好思想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5、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6、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人事档案在京;非北京市常住户口仅限2017年应届毕业生报考,且须同时符合应届毕业生进京条件和岗位要求条件。
7、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7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岗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岗位条件
岗位信息、具体条件详见《中共北京市委机关党校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8月2日。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请报名人员在附件中下载并填写《中共北京市委机关党校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将电子邮件以“应聘岗位-姓名-学历”格式作为邮件主题和附件题目发送至bjswjgdxzp@163.com邮箱。报名人员发送报名文件后应及时与单位联系确认是否成功接收。每人只限应聘1个职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日18时。
(二)资格初审
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提前通知初审合格人员参加笔试的时间、地点。
(三)笔试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持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四)资格复审
按照岗位数与应聘数(管理岗位为1:10;技术岗位为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以短信或邮件形式通知面试入围者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材料资格复审,考生需持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本人签字)、成绩单、身份证原件以及所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原件等材料。如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入围面试规定比例,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五)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按1:5比例进行,不足比例按实际参加人数计算,成绩实行百分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以3:4:3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本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如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将按岗位分类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排名前三位的应聘者均未通过体检和考察,本单位有权取消本岗位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在一定范围内对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将不予聘用。
三、需说明事项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出现提供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将做出严肃处理,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从资格初审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咨询电话:010-63089802
监督电话:010-63088803
附件1:《中共北京市委机关党校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附件2:《中共北京市委机关党校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北京市委机关党校
2017年7月25日
相关附件:
附件1:中共北京市委机关党校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docx
附件2:中共北京市委机关党校2017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