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反兴奋剂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12 10:36:04
北京市反兴奋剂中心是北京市体育局直属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4号。中心主要职责是参与研究制定本市反兴奋剂工作规划、规则和相关标准,承担兴奋剂检查检测和违规事件调查处理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等工作。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北京市反兴奋剂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综合办公室会计岗(管理岗九级)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热爱体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5.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符合岗位需求的年龄条件,年龄计算截止日为2023年12月31日。
7.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往届毕业生)。
8.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回避制度要求。
10.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处分影响期内的;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
岗位具体条件详见《北京市反兴奋剂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1月24日至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北京市反兴奋剂中心三层办公室(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4号院内综合训练馆手球馆三层)。
3.报名材料
(1)本人简历;
(2)《北京市反兴奋剂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表内信息须逐项填写、无内容项要注明“无”,报名表右上角粘贴或打印近期免冠彩色2寸照片,“本人签字”栏内须本人签字);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户口簿首页、本人所在页及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6)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能够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详实、清晰可见,因提交材料无法辨识致使未成功报名由本人负责。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核查后返还应聘人员,材料复印件恕不退还,敬请谅解。
4.资格审查
中心根据招聘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发布通知,准予参加笔试。(详情见北京市体育局网站政务公开—招考招聘栏目)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考生的报名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在北京市体育局网站发布通知。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考试范围包括综合素养、基本能力、与聘用岗位相关的知识及综合能力等。笔试全程录像。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体育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临场应变、仪表形象和相关专业能力等方面,满分为100分。面试全程录像。
3.合格分数线
笔试、面试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范围,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4.岗位递补
因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主动放弃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岗位拟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5的,可从该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但最多不超过1:5的比例(笔试成绩并列的除外)。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1:5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该岗位是否招聘。
5.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以综合成绩确定名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6.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体育局网站公布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顺序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
应聘人员对已经公布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考试名次有异议的,应在各环节考试成绩公布3日内向北京市反兴奋剂中心申请复查,复查范围包括答卷漏评、分数漏记、错记、录入差错、排名差错等。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四)考察
到应聘人员的原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或原单位提供材料,核实其经历及学历,了解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报批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名单在北京市体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顺延。经公示无异议的,我单位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中心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在45天内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和调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试用期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按照我单位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应聘材料填报、考核、体检、档案审查、政审和聘用等工作。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的,视为主动放弃应聘。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国(境)外留学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提供专业证明材料,包括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考生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报名要求,以北京市反兴奋剂中心根据职位专业需求进行审核认定为准,考生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一律视为同意和接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条款规定。
(四)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提交报名材料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五)社会人员在报名应聘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须协助我单位及时办理行政关系调入手续。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蕾
联系电话:010-67221328
附件内容详见链接: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401/t20240112_3533484.html
北京市反兴奋剂中心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