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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印刷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15 15:51:33

北京印刷学院以“传承弘扬印刷文明,创新发展出版文化”为办学使命,开启中国出版印刷高等教育的先河。学校隶属北京市,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共建;2000年,学校划归北京市。经过60余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现已成为在出版与传播、印刷与包装、设计与艺术三个领域具有明显优势和特色,工、文、艺、管协调发展,国内唯一以出版为学科专业特色、为出版传媒全产业链培养人才的全日制高水平特色型高等院校,被誉为业界名校。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以“守正出新 笃志敏行”为校训,持续为国家传媒科技、传媒文化、传媒艺术、传媒管理人才培养提供北印方案。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继续教育学生近万人。拥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北京高校重点建设一流本科专业2个,北京市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4个,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点4个,现有12个教学机构,27个本科专业招生。学校坚持以特色学科建设提升核心竞争力,现有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具有独立招收和培养博士后资格。

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依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京人社毕发〔2021〕22号)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

计划公开招聘15人。其中,专职辅导员岗位4人、职员岗10人、校医岗位1人,具体招聘详情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就读最高学历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录用、聘用)关系、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其中非京生源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相关条件要求。

2.留学归国人员: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规定的就业落户条件。

3.社会在职人员: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已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存放(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存档机构存放)。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公民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工作纪律。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良记录。

3.具有履行应聘岗位所需的工作职责、理论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符合北京市有关政策要求。

4.应聘人员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方式

根据应聘岗位,将下列应聘材料以压缩文件格式发送至附件1中所列简历接收邮箱。邮件标题为“用人部门—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学位—应届/博士后/留学/社会在职—出生日期”。

(1)根据所报岗位填写相对应的《北京印刷学院应聘登记表》(附件2-4),文件以“招聘部门—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学位—应届/博士后/留学/社会在职—出生日期”命名,保存为EXCEL格式。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户口簿首页(集体户口首页加盖公章)及本人页扫描件。

(4)应届毕业生提供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统招证明(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的,无须开具统招证明)扫描件。留学人员提供学生证或相关证明扫描件。

(5)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6)如有职称,提供证书扫描件。

2.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可兼报。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26日。

(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报名材料。各用人单位根据应聘人员简历进行筛选,择优确定初试人选,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信息及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三)初试、复试

1.专职辅导员岗位、职员岗位

初试及复试均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综合考察,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进入后续环节。

2.校医岗位

校医岗位由用人单位组织对符合基本条件的应聘简历进行打分排序,从教育经历、工作经历、业务技能、综合表现等方面进行研判,确定进入校级面试人选。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高于合格分数线者方可进入复试环节。

复试由学校组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复试采用面试方式,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复试成绩排名,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进入后续环节。

(四)根据待聘人选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学科专业、工作实践经历、岗位契合度等情况综合考察,学校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按不高于1:2的比例研究确定推荐候补人选。

(五)对拟聘人员进行档案审查、思想政治考察及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拟聘人员须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其他

(一)本次招聘岗位聘用人员均为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应聘人员应按照我校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公开招聘各项工作,并于2024年9月到我校入职报到。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入职报到的,学校可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不得应聘。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相关证书、证件等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附件内容详见链接:https://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401/t20240115_3536234.html


                                                                                                                                 北京印刷学院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