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怀柔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公告
发布日期:2018-01-18 09:05:5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医院发展规划及学科建设需要,拟公开招聘有工作经历及2018年应届毕业生来我院工作,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2.非北京生源研究生学历需符合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引进非北京生源的条件。
3.本科及以下学历需北京生源。
4.研究生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本科生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者优先录用。
5.受聘者要求在毕业派遣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否则不予接收。
6.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及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者可将本人简历寄至北京怀柔医院人事科;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永泰北街9号院 邮编:101400
或发至邮箱:215411045@qq.com
三、资格审查与考核
1.根据医院招聘条件,人事科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医院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由医院组织专家统一进行面试及考试,确定拟聘用人选。
3.每个岗位原则上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考核人数1:3的比例,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参加医院面试及考核,人员不足1:3的,均通知参加医院考核。
四、体检和公示
按照北京怀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五、注意事项
1.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资格审查、考核和体检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3.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联系方式
电话:010—69626695
010—60686699转8299(8599)
联系人:郭伦位
北京怀柔医院人事科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