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一批)
发布日期:2018-01-29 08:51:13
北京工商大学建校于1950年,是北京市重点建设的以商科、轻工和食品学科为特色,理、工、文、法、经、管、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1999年6月经教育部批准由北京轻工业学院与北京商学院合并,机械工业管理干部学院并入组建而成。
学校现设11个学院、1个教学部;拥有2个国家级检测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科技部中国-加拿大联合实验室、1个北京市高精尖中心、4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1个北京市实验室、1个北京高等学校工程研究中心、1个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北京市研究基地、获批3个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4个北京市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有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联合培养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一级学科和1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工程硕士专业领域7个);50个本科专业;有“食品科学与工程”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4个北京市重点学科、6个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北京市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北京市专业群建设与改革试点、3个北京市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个北京市属高校首批一流专业。
学校现有学生15000余人,教职员工近1500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全国优秀教师、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北京学者等国家级和省部级各类优秀人才40余人。迄今学校已为国家培养了十万余名各级各类专门人才。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精神,结合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1名,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热爱教育事业和辅导员工作,有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善于沟通与合作,能胜任辅导员工作要求。
(四)符合回避制度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名称及人数
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1人,拟聘管理9级或专技12级及以上岗位。
(二)岗位要求
1.具有新疆籍、懂维吾尔语,且有长期在新疆学习生活的经历,能够熟练使用汉语和维吾尔语与学生进行交流沟通。
2.具有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本科/学士学历学位。
3.中共党员(含预备)或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好的入党积极分子或学生骨干。
4.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有学生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自公告之日起接受报名。
(二)遴选
1.资格审查。学校根据用人需求和应聘者提交的相关材料等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学校组织统一面试考察,按照1:5的比例确定笔试人选,不足1:5的比例按照实际人数为准。
3.笔试。学校统一组织笔试,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评议人选,不足1:3的比例按照实际人数为准。
4.综合评议。学校根据面试和笔试成绩进行综合评议,按照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权重加权后,依次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体检和公示
学校组织拟聘用人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四、其他说明
(一)拟聘用人员到校报到时,须正式取得最终学历学位证书,且在2018年年底前到校报到并办理完成入职手续,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二)拟聘用人员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相关规定兑现待遇。
(三)学校与拟聘用人员约定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方可调动或自费留学。
(四)应聘人员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件、证书等相关材料。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或拟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聘用合同,并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招聘时间
(一)报名截止时间至2018年1月31日;面试和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学校受理电子邮件报名,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具体应聘岗位,个人简历以附件形式发送,不受理纸质简历。简历请同时发送学校人事处和学生处。
人事处联系人:龙老师,联系电话:68987835
邮箱:renshichu@btbu.edu.cn
学生处联系人: 陶老师,联系电话:81353246
邮箱:btbushuai@aliy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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