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录)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07 16:05:30
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北京市户籍,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市;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2年5月7日后出生);
(六)应聘教师类岗位人员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者优先;
(七)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为北京市生源;
(八)符合招聘(录)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相关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7日。
招聘(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录)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考人员,不得应聘(录)该单位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7日至5月11日,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将《公开招聘(录)工作人员报名材料清单》所列内容(见附件1),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各单位招聘(录)工作联系邮箱(见附件2,邮件名称:招聘(录)单位名称+招聘(录)岗位+本人姓名),同时务必打咨询电话予以确认。
三、考试安排
1.按照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2.笔试。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组织开展笔试。
3.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规定比例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员。对入围面试人员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自动放弃者,根据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入围面试。如个别岗位的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对符合该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调剂后,再进行面试。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名单,届时在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网站“通知公告”栏发布。笔试、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60分。
四、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其中专业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按照规定进行考察。
五、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录)用人员,并在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网站“通知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录)用的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规定
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录)全过程,如发现证明材料虚假的情况,一律取消聘(录)用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或学校。
招聘(录)过程中,请考生保证联系方式有效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附件:1.2018年公开招聘(录)工作人员报名材料清单
2.2018年公开招聘(录)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