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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公开招聘额度管理医务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05-28 09:34:33

根据《北京市怀柔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加区中医医院人员额度的批复》(京怀编字〔2016〕27号)和《北京市怀柔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减区卫生计生委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的通知》(京怀编字〔2016〕52号)文件精神,结合怀柔区卫计委系统人才需求情况,怀柔区卫计委拟公开招聘额度管理合同制医务人员9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四)非北京生源需符合北京市引进非京生源毕业生的条件;

  (五)应届毕业的研究生在读书期间应无在职工作经历(未与任何单位存在劳动、聘用或任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

  (六)年龄计算方法:“30周岁以下”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25周岁以下”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具体内容见附件1《北京市怀柔区卫计委系统2018年公开招聘额度管理医务人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地址及咨询电话。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9日(星期二) 至2018年5月30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面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怀柔区兴怀大街16号)南平房会议室;

  咨询电话:北京怀柔医院69626695;怀柔区中医医院69644319

  (三)需携带的材料。

  1.报名表。报名表填写要完整准确,并由本人在“诚信承诺”栏签字(详见附件2、附件3);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原件及复印件;

  3.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成绩单复印件;

  4.2017年及以前的毕业生,须携带国家承认的全日制高等学校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需求表》中“其它条件”中所要求相应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面试安排

  面试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卫计委责成北京怀柔医院、怀柔区中医医院具体组织实施,面试以结构化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进行测评。面试时间定于2018年6月进行。具体时间由北京怀柔医院、怀柔区中医医院人事科电话通知。

  五、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一周内,在怀柔信息网(http://www.bjhr.gov.cn/ )公布面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组织体检

  区卫计委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需求,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选,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录用,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

  七、考察与聘用

  北京怀柔医院、怀柔区中医医院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察。考察合格后,在怀柔信息网(http://www.bjhr.gov.cn/ )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

  八、报考须知及注意事项

  (一)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能按时毕业,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岗位招聘所要求的证书,如不能提供,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者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如发现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九、用工方式及薪资待遇

  用工方式和薪资待遇按照北京市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北京市怀柔区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怀柔区事业单位额度管理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怀人社发【2018】27号)文件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