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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8-07-10 14:53:33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京教总社人[2018]1号)等文件,结合总社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拟公开招聘岗位4个,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二)具有北京市居民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不含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7月13日 17: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2018年公开招聘职位报名表》(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总社招聘专用邮箱zsrsczp@163.com。应聘人员需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名称+户籍所在地+学历+专业+相关工作年限”。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总社人力资源部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对应聘人员相关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 

  (三)招聘考试 

  1.笔试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及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由总社组织,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邮件、手机短信方式通知。 

  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在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网站公布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与面试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到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进行复审: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用一张A4纸正反面复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携带能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合格的,在笔试合格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达到1:3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按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面试。对于未参加、未通过复审或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在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网站公布考试综合成绩。 

  (四)体检和政审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同一职位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我单位组织开展。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员。  

  (五)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应聘人员应按照要求,配合完成体检、考察及调入等工作。未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编造相关材料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报考者应保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联系畅通,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一经聘用,根据相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10-83553686 

  附件1:《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2018年公开招聘职位报名表》  

  北京教育音像报刊总社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