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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文明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发布日期:2018-07-23 09:54:50

按照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区”总体部署,区委、区政府决定,从2018年起,集全区之力,聚全民之智,全力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因“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以下简称创城)工作任务量极大。经区编办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创城”专职工作者20名,其中:面向贫困家庭毕业生招聘10名。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四个岗位:综合管理岗5名、文秘管理岗5名、督查管理岗5名、实地考察管理岗5名。(详见怀柔区2018年“创城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岗位职责

  负责全区创城工作指导、协调和考核,起草各种创城及综合性材料;收集整理创城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文件资料;督促、指导全区有关部门创城指标任务分解、测评体系台帐等审核、督查、整理、汇总、上报等工作。

  三、招聘人员范围

  (一)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区内贫困家庭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身体健康,热爱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三)36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怀柔区户籍;

  (四)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的方式。

  (二)报名程序

  1. 报名时间及现场资格审查

  2018年8月1日(周三)至8月3日(周五)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17:00。报名者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文明办(怀柔区青春路22号,二楼会议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携带材料包括:

  (1)填写完整准确、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每人

  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姓名必须一致。(报名表随公告附件自行打印);

  (2)两张近期同底版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贴报名表,另

  一张不贴,随携带材料一并交报名现场);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是2018年应届毕业生还未发毕业证的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因暑假不能从学校开出就业推荐表者,可先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贫困家庭学生须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和镇(乡)社保所共同盖章的《贫困家庭大学生证明》原件;

  (6)招聘岗位要求精神文明工作经历和基层工作经验的,须提拱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

  2.领取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于2018年8月8日(周三)、8月9日(周四)上午9:00一下午4:00到文明办(二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安排

  1、由市专业机构命题,区考试中心组织笔试。

  2.笔试内容

  内容涉及基本素质能力及精神文明建设相关知识等内容,本次考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

  3.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8月11日(周六) 9:00—11:30,时间为150分钟,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公布

  8月中旬在怀柔区政府信息网公布本次笔试成绩及面试有关事项,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

  (二)面试安排

  1. 面试时间暂定于2018年8月中、下旬进行,面试地点另行公布。

  2. 进入面试人员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按照招聘岗位,并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1)区内贫困家庭学生(督查管理岗、实地考察管理岗),按岗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时,从另一贫困家庭学生岗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调剂。

  (2)其它两岗(综合管理岗、文秘岗)如遇其中一岗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时,可从另一岗未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调剂。

  (3)若贫困家庭学生岗,经调剂后进入面试人员仍不足5人的,空缺名额按笔试合格人员的多少分配给其它两岗。

  (三)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

  2018年8月下旬,在怀柔区政府信息网站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并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五、体检及规则

  综合成绩公布后,由区文明办组织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

  进入体检人员确定规则:

  1、各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

  2、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本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3、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取得大学本科、学士学位或中共党员者优先进入体检程序。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文明办对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审查。因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岗位、并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区政府信息中心网站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被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后,按照“创城”专职工作者队伍范畴管理。

  八、相关待遇。

  “创城”专职工作者待遇参照《北京市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怀柔区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执行。

  九、报考须知及注意事项

  (一)必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非本人前来一律视为放弃;

  (二)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及所提供的相关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69645375

  附件:怀柔区创城专职工作者2018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怀柔区2018年创城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怀柔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