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28 13:22:54
根据工作需要,现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密云分校等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招聘人数及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一)2018年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符合2018年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向,当前学习阶段为全脱产,在校学习期间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二)符合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专业设置按照国家教育部门颁布推行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等专业目录执行。
(三)年龄要求: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为27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为35周岁以下(198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六)实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即日起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
(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及时间安排
1.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8月31日9时至17时。
2.现场报名地点: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楼4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康宝路15号)
3.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下载);
(2)身份证、户口本(卡)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应届毕业生要求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和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 1寸免冠照片2张。
(三)考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成绩和考察体检人选。
(四)考察与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1.考察。用人单位采取查阅本人档案、约见本人谈话或到其所在单位调查、座谈等方式进行,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根据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送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备案。
2.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相关文件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3.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五)聘用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对于考察、体检不合格者或通过公示反映出问题且经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六)人员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上岗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合同,档案转入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自谋职业。
四、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
5.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如期毕业的;
6.非北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不合格的;
7.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联系电话:89038051
附件:1.北京市密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2. 北京市密云区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
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