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发布日期:2018-10-10 16:07:57
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保障社区工作人才力量,根据2019年第十届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需要,经区编办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2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2个岗位:社区建设岗11名、社区服务岗10名。各岗位均优先从区内困难家庭大学生中进行招聘。(岗位需求见公告附件)
二、岗位职责
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社会保障、就业服务、帮扶救助等工作;组织、协调社区单位开展区域性共建活动;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疏导工作。
三、招聘人员范围
(一)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区内困难家庭大学生;
(二)符合报名基本条件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身体健康,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
(三)须具有怀柔区户籍;
(四)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10月22日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
(六)获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证书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的方式。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及现场资格审查
2018年10月22日(周一)至10月23日(周二)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报名者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区民政局(怀柔区北大街26号,地下一层西侧会议室)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携带材料包括:
(1)填写完整准确、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每人
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姓名必须一致(报名表随公告附件自行打印);
(2)两张近期同底版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贴报名表,另
一张不贴,随携带材料一并交报名现场);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困难家庭学生须提供本人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和镇(乡)社保所共同盖章的《困难家庭大学生证明》原件;
(6)除党校学历考生外,其他考生须提供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即: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领取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于2018年10月26日(周五)上午9:00—下午16:00到区民政局(怀柔区北大街26号,地下一层西侧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安排
(一)笔试安排
1.由市专业机构命题,区考试中心组织笔试。
2.笔试内容
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其从事相应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本次考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
3.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8年10月27日(周六)上午9:00-11:30,时长150分钟,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成绩公布
11月上旬在怀柔区政府信息网公布本次笔试成绩及面试有关事项,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
(二)面试安排
1.面试暂定于2018年11月中旬进行,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地点另行公布。
2.进入面试人员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范围内,按照招聘岗位,并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分别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各岗位优先从笔试成绩合格的区内困难家庭大学生中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时再从本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其他人员中进行补充。
3.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
(三)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
2018年11月下旬,在怀柔区政府信息网站公布综合成绩,并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七、体检及规则
综合成绩公布后,由区民政局组织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
进入体检人员确定规则:
1.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优先从区内困难家庭大学生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确定。不足时再从本岗位面试成绩合格并依据综合成绩排名的其他人员中进行补充。
2.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本岗位及进入体检人员确定规则,并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3.如遇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证书人员优先考虑进入体检。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民政局对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等进行综合审查。因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岗位及进入体检人员确定规则,并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区政府信息中心网站上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被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后,纳入怀柔区社区工作者队伍范畴管理。
十、相关待遇
社区工作者待遇按照《北京市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怀柔区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工资待遇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报考须知及注意事项
(一)必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非本人前来一律视为放弃;
(二)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69626336
附件:岗位需求表.xlsx
北京市怀柔区民政局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