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延庆区教育委员会2019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发布日期:2019-04-04 10:31:39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延庆区教委现拟为所属单位公开招聘35名教师,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为面试考核,所有参与考核人员分学科按综合成绩进行排名。
二、待遇
聘任专技十二级岗位,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三、报考条件
1.热爱教育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遵纪守法。
2.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3.2017年(含)以后毕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能按时毕业(或已毕业)、按时取得(或已取得)就业报到证(派遣证)。
4.具有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已取得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毕业时直接颁发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6.服从区教委分配,服务期不少于5年。
四、面试内容
(一)试讲(70分)
1.试讲内容范围
报考高中教师的为延庆区高二年级现所用全学年教材,报考小学教师的为延庆区五年级现所用全学年教材,报考初中教师及其他事业单位岗位的为延庆区初二年级现所用全学年教材。
2.试讲具体内容
由考生现场抽取的方式确定,试讲时间10分钟内。
(二)答辩(20分)
试讲后由评委针对试讲及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现场回答,答辩时间5分钟内。
(三)个人才艺展示(10分)
考生现场展示一项才艺特长,如声乐、器乐、表演、舞蹈、绘画、朗诵、书法、体育项目等,展示时间5分钟内。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5日、16日 (周一、二) 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
延庆区教委人事科(高塔街51号3楼317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户口本、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毕业颁发教师资格证说明等所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北京市延庆区教委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
(2)非应届毕业生
非应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所有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到证(派遣证)复印件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北京市延庆区教委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1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
4.咨询电话和联系人
法定工作时间咨询,69141355,崔老师。
(二)面试
1.面试时间
2019年4月18、19日(周四、周五)。
2.面试地点
延庆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3.面试程序
(1)抽取面试顺序
所有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于2019年4月18日(周四)上午7:30,到延庆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休息室抽取面试顺序。
(2)现场备课
按照抽取的备课时间,到备课室抽取试讲内容,并进行现场备课(60分钟)。
(3)面试
按照抽取的面试时间,到面试考场依次进行试讲、答辩和个人才艺展示。
(三)公布成绩
面试后一周内在延庆区政府网站上公布成绩。
(四)体检
进行体检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且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体检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在公布成绩时一并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政审、公示
区教委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政审不合格者或通过公示反映出问题且查实的,不予聘用。
(六)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结束后,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不合格者,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考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
各学科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组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自行申报学校,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本单位人选。如有未被学校选定的,参加二次调剂。二次调剂未被选定的,由区教委统一安排学校。
六、报考要求
1.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相关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或相关资料造假的,一律取消考生相应资格,已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即时通报并予以辞退。
2.应届毕业生成绩单中学科有不及格的,不能报考。未能按时毕业的,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延庆区教委2019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延庆区教委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北京市延庆区教育委员会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