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9-04-09 13:52:08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怀柔区事业单位发展需要,2019年怀柔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招聘单位对户口要求另有说明的,按招聘单位具体要求执行);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6、年龄计算方法:“25周岁以下”指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30周岁以下”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35周岁以下”指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怀柔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程序
1.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
4月22日至4月2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考生按照《怀柔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中所报考单位的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核。报名咨询电话见招聘岗位需求表。
现场资格审核携带材料包括(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3)岗位需求表“其它条件”中所需的职称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能按时毕业,按时取得岗位所要求证书,如不能按时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
(5)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应到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学生村官管理相关科室开具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证明;
(6)需要携带近期本人电子版证件照;
(7)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一定的工作年限的,须提供本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能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
2.领取准考证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请本人携带身份证于5月8日到所报考单位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
(一)笔试安排
1.笔试内容
笔试分为《公共基本能力测验(管理岗)》、《公共基本能力测验(专技岗)》《公共基本能力测验(工勤岗)》,分别针对申报事业单位不同性质岗位人员,主要考察其从事相应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基本能力以综合思维能力、问题解决能力、语言文字能力、学习能力四项能力为考察对象。本次考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5月11日(周六) 9:00—11:30,管理岗、专技岗时间为150分钟、工勤岗时间为90分钟;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合格标准
公共基本能力测验成绩合格线为60分,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成绩公布
2019年6月初,在怀柔信息网(http://www.bjhr.gov.cn)公布笔试成绩。
(二)面试安排
面试工作于2019年6月进行,面试公告将在怀柔信息网(http://www.bjhr.gov.cn)公布。面试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规定比例的岗位,只对面试成绩不低于当日当组面试平均分的考生进行综合成绩排名。
(三)公布综合成绩
2019年6月底,在怀柔信息网(http://www.bjhr.gov.cn)公布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的确定
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个人综合成绩进行核定。
2.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个人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排序,按照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入体检程序的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公告将在怀柔信息网(http://www.bjhr.gov.cn)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阶段。体检当天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察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六、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柔信息网(http://www.bjhr.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七、报考须知及注意事项
(一)必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非本人前来一律视为放弃;
(二)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附件:《怀柔区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北京市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