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2019-04-18 15:13:50
北京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服务中心为北京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扶贫支援办”)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甘于奉献,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热爱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
3.中共党员,北京市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同时在北京的人员(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4.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执(职、从)业资格等条件;
5.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网络安全数据岗1个
网站运营管理岗1个
财务出纳岗1个
各岗位的报考资格条件参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4月17日)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4月19日9:00至29日11:30)
1.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如实详细填写《北京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表),填写完整后将邮件名改为“报考职位+姓名”,并于4月29日上午11:30前发送至北京市扶贫支援办人事处邮箱:szyhzbrsc@163.com。
2.市扶贫支援办人事处对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通知报送纸质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3.报送材料及方式
(1)《北京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服务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在表格上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户口首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关材料)、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材料;
(4)由报考者本人于5月6日下午2:30-5:30送交至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6号楼1层109室。
(三)考试测评(5月-6月)
1.招聘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如达不到规定的人数比例,由市支援合作办在笔试开始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
2.考试测评依次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面试人选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为3:1,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笔试、面试采用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面试,未达到职位要求的人数则按实际进入的人数进行面试;如该职位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该职位取消。笔试结束后将在北京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网上(www.bjzyhzb.cn)发布笔试成绩,并通知其撰写近3年业绩报告(1500字左右),在面试前2天提交人事处。
3.考试测评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6月中下旬)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差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本人自动放弃的按成绩依次递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体检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
由市扶贫支援办组成考察组到被考察人选现工作单位进行组织考察。
(五)公示(7月中旬)
在体检、考察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在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网站和拟聘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办理录用手续(7月中旬)
公示期满后,如未发现影响录用问题的,将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决定录用的人员,自录用之日起,试用期为一年。
四、注意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重复报名者报考所有的职位均视为无效;
(二)报考者必须按照本公告要求,认真逐项填写《北京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服务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因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全,导致无法进入下一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报考资格;
(四)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五)考生咨询电话:55574485;联系人:靳晓燕。
附件:1.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表
2.北京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市扶贫支援办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