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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 第二届“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8 09:22:02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京人社服发〔201960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

第二届“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倡导创新文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精神,进一步营造我市创新创业良好氛围,积极打造人力社保系统“创业北京”创新创业工作品牌,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市发改委、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昌平区政府于20194月至7月共同举办第二届“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本届大赛是我市“双创”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挥就业创业工作牵头职能作用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保证大赛有序规范实施,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大赛相关工作纳入本地区就业创业重点工作统筹部署和推进;积极联合本地区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落实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总体方案的要求,做好宣传发动、报名指导及各阶段工作,确保大赛顺利进行,积极打造“创业北京”创新创业工作品牌。

二、广泛宣传。为扩大大赛的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提升“创业北京”品牌宣传效果,各单位需紧跟大赛进程,通过网媒、纸媒、平面、新媒体等多种渠道立体化宣传,做好大赛各阶段宣传工作,确保大赛宣传进街道、进社区、进院校、进基地。通过张贴大赛海报、发放折页、新媒体推送、召开动员会等方式进行宣传,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积极报名参赛;对大赛中涌现的典型事迹、优秀个人、先进单位要进行深入宣传,特别是对于本次大赛中获奖的项目,所在区要进行全方位宣传造势,积极推动项目与优质资源对接,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创业北京”品牌影响力。

三、周密组织。各单位应按照大赛总体方案的统一要求,做好大赛的咨询、指导、报名等组织工作。本届大赛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5510:0053118:00。各单位要宣传引导参赛者统一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大赛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报名期间大赛组委会将每周向各单位反馈各区选手报名进展情况。

各单位请于20194301500前将本单位负责大赛有关工作的部门名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报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在大赛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尚悦、张文波   

联系电话: 8418072784180715

传真:010-84180826        

邮箱:cyzd204@163.com

 

附件:第二届“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总体方案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26

 

 

(此件主动公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426日印发

 

附件

 

第二届“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

总体方案

 

一、大赛目的

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倡导创新文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精神,进一步营造我市创新创业良好氛围,推动我市创业工作向深入发展,全力打造人力社保系统“创业北京”创业工作品牌。

二、大赛主题

创时代 新未来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北京市妇女联合会、北京市残疾人联合会、昌平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北京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北京市创业指导中心)、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方机构。

(二)大赛组委会

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由各主办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北京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北京市创业指导中心)。

(三)评审委员会

为确保大赛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大赛组委会将从北京市创业导师库中选用优秀导师、并邀请创业指导专家、成功企业家及创投行业投资人士共同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对大赛组委会负责,并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四、参赛对象

年满16周岁的各类创新创业者均可报名参赛。重点鼓励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员、高校和技工院校学生(毕业生)、去产能转岗职工、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残疾人等创业者参赛。

五、赛制安排

大赛分为创新项目组和创业项目组两个组别,按照报名、初赛、复赛、决赛四个阶段进行。

为落实《优化提升回龙观天通苑地区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本届大赛特设专项赛,重点支持“回天地区”创新创业项目发展。专项赛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昌平区人民政府在“回天地区”举办,并择优推荐1个项目作为市级专项奖获奖项目。

六、参赛条件

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每个参赛团队(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参赛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地为北京。已获得第一届大赛“创业北京”创业创新大赛扶持资金的项目不能参加。

(一)创新项目组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1951日,参赛主体为尚未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团队或在工商登记注册未满1年的初创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3.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二)创业项目组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1951日,参赛主体为在工商登记注册满1年且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3.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4.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三)专项赛报名参赛条件

1.截至201951日,参赛主体为尚未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团队或在工商登记注册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

2.团队(企业)注册地或经营地须为回天地区。

3.参赛项目具有创新性的技术、产品或经营服务模式, 具有较高成长潜力,有助于带动回天地区人员就业,促进本地区职住平衡,优化地区产业发展。

4.参赛项目为原创性创新项目,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所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

5.参赛者须为该项目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 

七、赛事流程

(一)报名:创新项目组和创业项目组参赛者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统一入口报名。报名时间:55日至531日。

(二)初赛:以书面评审形式评选40个创新项目和40个创业项目晋级复赛。

(三)复赛:在组织赛前培训的基础上,以项目路演形式评选18个创新项目和18个创业项目晋级决赛。

(四)决赛:以项目路演的形式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届时将广泛邀请创业者和创业服务机构代表参加。

(五)颁奖:决赛结束后将举办大赛颁奖仪式,为获奖选手颁奖。

各项赛事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专项赛赛事组织工作由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

八、奖励扶持

本届大赛设置一等奖2名,每名奖金20万元;二等奖6名,每名奖金15万元;三等奖10名,每名奖金10万元;优秀奖18名,每名奖金6万元。专项赛设专项奖1名,奖金6万元。同时,大赛还设立了优秀组织奖和特别贡献奖。

大赛组委会将为获奖项目提供后续跟踪服务。所有获奖项目将被纳入优秀创业项目库,由大赛组委会提供宣传推广、培训指导、融资对接、交流展示、人才招聘、北京区域股权交易市场(北京四板市场)择优推荐挂牌等后续服务。同时,参与相关工作的导师评委将被纳入创业导师库,为我市创业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九、大赛宣传

大赛组委会将通过全媒体途径对大赛进行宣传报道,树立创新创业典型,持续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各区在大赛组委会统一宣传的基础上,应结合区域特点,通过创业大讲堂、创业沙龙、创业培训、融资对接、展示交流等形式积极开展大赛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引导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者参与大赛,提升大赛社会影响力和关注度。

十、经费保障

创新组与创业组比赛所需经费,由北京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北京市创业指导中心)在已申请的财政资金中列支;回天地区专项赛经费由昌平区人力社保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