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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2019年度公开招聘公告(第二批)

发布日期:2019-06-03 13:48:55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是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全市传染病、慢性非传染病疾病预防与控制;学生常见病防治;消毒及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化妆品、涉水产品、一次性卫生用品等生活用品的卫生学检测评价及卫生毒理学测试;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射线防护;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学评价;健康教育;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理等预防医学领域各项工作以及国内外重大活动的公共卫生保障工作。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在职人员:须有两年(含)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公共卫生事业;

  (二)熟练掌握专业知识与技能,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具有较强的沟通与应变能力及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三)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及档案在京(档案未在工作单位存放的应在人才中介机构存放),档案规范、履历清楚、材料齐备;

  (四)符合回避制度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见附件《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位及要求表》。

  四、报名方法

  符合招聘条件者须完整填写《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邮箱地址:bjcdcgongzhao@sina.com

  邮件的主题和附件的题目:姓名—应聘岗位—学历。如:张三—财务—硕士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7月10日。

  五、资格审查与考核

  (一)中心将根据招聘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参加笔试、面试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需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学历另附本科学历、学位证复印件,专升本的须附专科学历证书复印件,有第二学士学位考生须附相应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学信网查询打印的学历证书认证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打印的学位证书认证。

  4.岗位招聘条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

  (二)考核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人事科组织相关科室及专家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素养、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并根据具体岗位情况增设技能操作考核内容。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达到1:5的岗位,按成绩不低于合格线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分别按照40%、6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

  六、体检和公示

  (一)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每个招聘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

  (二)考核、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本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需说明事项

  (一)应聘人员所提供信息及证书等相关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单位对资格审查结果具有最终解释权。

  (二)从资格审核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及时查看邮件并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6号人事科

  联系电话:64407008 张老师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9年5月29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位及要求表.xlsx
附件2:招聘报名登记表.doc